本報訊(記者吳笛)來自市人社局的消息,自明年1月1日起,我市工傷保險政策有新變動。
關于建筑業(yè)工傷保險,取消我市建筑行業(yè)48小時緊急臨時用工確認制度,實行動態(tài)實名制管理。經(jīng)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調(diào)查核實,參保建筑項目受傷害職工確屬項目工地務工人員,并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情形的,經(jīng)認定,按參保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建筑企業(yè)繼續(xù)按工程項目總造價的1.5‰繳納工傷保險費。
關于補充工傷保險,我市補充工傷保險政策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終止。補充工傷保險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申領時限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補充工傷保險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申領時限將截至2022年6月30日。符合補充工傷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的申請人直接向市社保中心提出申請,超過上述申領時限的,市社保中心不予受理、不予支付。
轉(zhuǎn)自:廈門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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