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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xù)三年財務造假+違規(guī)占資隱瞞不報 *ST科迪及實控人違法行為惡劣遭罰


中國產(chǎn)業(yè)經(jīng)濟信息網(wǎng)   時間:2021-09-10





  *ST科迪9月9日晚公告,公司于9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河南監(jiān)管局下發(fā)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虛增利潤總額3億元(占期間累計凈利潤的86.96%),且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公司被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處以60 萬元罰款。公司實控人張清海被認定違法行為惡劣,遭罰款90萬元,并禁入證券市場10年。

  上市第二年開始財務造假

  *ST科迪(科迪乳業(yè))于2015年6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主營乳制品、乳飲料和飲料的研發(fā)、生產(chǎn)和銷售以及配套的奶牛養(yǎng)殖、繁育和銷售等。從上市第二年起,*ST科迪就開始虛增收入和利潤。

  公告顯示,*ST科迪于2019年8月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經(jīng)過2年調查,*ST科迪被查出2016年至2018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ST科迪《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收入3.3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18億元;《2017年年度報告》虛增收入2.1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864.13 萬元;《2018年年度報告》虛增收入2.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13億元。三年累計虛增收入8.36億元,占期間累計營收的25.11%;三年累計虛增利潤總額3.00億元,占期間累計凈利潤的86.96%。

  今年3月1日,*ST科迪將2020年度業(yè)績從預測盈利175.15萬元至1751.48萬元,修正為虧損11億元至11.25億元,一度在市場引發(fā)熱議,并收到了河南證監(jiān)局警示函及深交所的關注函。*ST科迪在業(yè)績修正公告里稱,業(yè)績快報與業(yè)績預計出現(xiàn)差異,是由于大股東科迪集團用第三方資產(chǎn)償債被擱置,雖然實際控制人正在積極推進以承債方式解決,但4月30日前全部償還尚存在不確定性,*ST科迪計提信用減值損失9.33億元,以及對外擔保計提預計負債2.72億元。

  2021年上半年,*ST科迪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2.69億元,同比增長44.7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772.78萬元,上年同期為虧損5576.02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jīng)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4011.88萬元。

  資金占用、違規(guī)擔保未及時披露

  *ST科迪還被查出未按規(guī)定履行2016年至2019年有關臨時信息披露義務,2016年至2019年年報也存在重大遺漏。

  2016年至2019年,*ST科迪在未經(jīng)過決策審批程序或授權程序的情況下,向控股股東科迪集團及其關聯(lián)方提供資金,未按規(guī)定及時進行信息披露,也未在《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構成重大遺漏。

  其中,2016年*ST科迪累計向科迪集團及其關聯(lián)方提供資金7.85億元,2017年累計向科迪集團及其關聯(lián)方提供資金24.83億元,2018年累計向科迪集團及其關聯(lián)方提供資金34.06億元,均在當期進行了全額轉回。2019年,*ST科迪累計向科迪集團及其關聯(lián)方轉出資金67.67億元,當期僅轉回47.92億元。

  此外,2017年至2019年,*ST科迪在未經(jīng)過決策審批程序或授權程序的情況下,向科迪集團及其關聯(lián)方提供擔保,未按規(guī)定及時進行信息披露,也未在《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構成重大遺漏。

  其中,2017年*ST科迪提供8筆擔保,合計金額3.88億元;2018年提供1筆擔保,金額為2000萬元;2019年提供2筆擔保,合計金額4500.00萬元。

  實控人被禁入證券市場10年

  對于上述違法行為,*ST科迪被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處以60萬元罰款。張清海作為*ST科迪的實際控制人之一,其行為已同時構成“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違法行為”的行為,違法行為惡劣,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被給予警告并處以90萬元罰款的懲罰,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

  河南證監(jiān)局還擬對張清海釆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內,張清海除不得繼續(xù)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yè)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yè)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另外,其他對上述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的胡文猛被罰款20萬元,劉新強、張永立均被罰款10萬元,崔少松被罰款5萬元,張楓華、李盛璽、王守禮均被罰款3萬元。

  公告稱,根據(jù)《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公司初步判斷本次《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違規(guī)行為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作者: 時娜)



  轉自: 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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