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下發(fā)2024年第一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第一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13.5萬噸、12.7萬噸。從具體企業(yè)看,僅有中國稀土、北方稀土兩家獲得第一批指標。
其中,中國稀土獲得輕稀土開采指標約3.03萬噸,同比增長7.7%;離子型稀土為1.01萬噸,同比增長36.4%。北方稀土仍然專注輕稀土,指標約9.46噸,同比增長16.8%。
通知強調,兩家稀土集團須按時上報指標執(zhí)行情況,以及利用進口礦、獨居石等各類原料的冶煉分離生產情況;要加快企業(yè)內部產品追溯系統(tǒng)建設,不得偽報、瞞報、隨意更改數據。另外,要嚴格遵守資源開發(fā)、節(jié)約能源、生態(tài)環(huán)境、安全生產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指標組織生產,不斷提升技術工藝水平、清潔生產水平、數字化智能化生產水平和原材料轉化率;嚴禁采購、加工非法稀土礦產品,不得開展稀土產品代加工業(yè)務;綜合利用企業(yè)不得采購、加工稀土礦產品;加工利用境外稀土礦產品要嚴格遵守進出口有關管理規(guī)定。(王儷錦)
轉自: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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