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文化和旅游部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旅游及相關服務—旅游信息咨詢服務—要求與建議》國際標準正式發(fā)布,標準包括旅游信息咨詢服務的主要內容、工作要求、目的地推廣、服務人員、基礎設施、建議與投訴管理等6個方面。
與原標準相比,在很多方面都有了明顯的改進。主要表現(xiàn)為:
一是對標準適用對象進行了拓展。新標準中提到的旅游信息咨詢服務機構,包括常見的旅游信息咨詢中心,提供公共咨詢服務的景區(qū)游客中心、旅行社門店,設置在機場、酒店等場所的旅游咨詢臺,還有移動端應用及各類旅游官網(wǎng)、第三方平臺等在線平臺。
二是對服務內容進行了充實。新標準對信息提供的內容進行了拓展,包括購票、貨幣兌換、健康服務、安全防護、外語服務等信息;也可以向游客進行旅游目的地整體形象推廣,提供吃住行游購娛等全要素的服務信息。
三是增加了線上旅游咨詢服務的要求。針對自助游、自駕游等個性化旅游中制定出行攻略的新需求,新標準引導各類旅游信息咨詢服務機構,充分借助現(xiàn)代信息技術,通過線上渠道為游客提供更加完善的旅游信息咨詢服務、更加高效的旅游規(guī)劃體驗。(記者 鄭瑋瑋)
轉自: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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