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國家儲備商品免征印花稅


時間:2016-04-08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通知明確中央和地方部分商品儲備政策性業(yè)務以下簡稱商品儲備業(yè)務有關稅收政策。


  通知表示,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對其承擔商品儲備業(yè)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征收。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承擔商品儲備業(yè)務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通知所稱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是指接受中央、省、市、縣四級政府有關部門委托,承擔糧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鹽限于中央儲備6種商品儲備任務,取得財政儲備經費或補貼的商品儲備企業(yè)。


來源:證券日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yè)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