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資金存管操作細則有望加快落地


時間:2016-01-19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銀監(jiān)會相關部門已經與銀行開始討論制定P2P資金存管的具體操作細則。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yè)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于去年12月底發(fā)布后,P2P與銀行商討資金存管業(yè)務明顯提速,但成效平平,原因在于銀行對P2P平臺設置了過高的門檻,讓很多P2P平臺望而卻步。


  民信貸總經理唐武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民信貸目前已與民生銀行、招商銀行、浙商銀行等多家銀行進行了洽談,各銀行提出的要求涵蓋資金準入門檻、股東背景以及盈利能力等指標。


  根據《征求意見稿》,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并為其設置了18個月的過渡期,逾期不符合條件的將面臨關門的窘境。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民生銀行、建設銀行、廣發(fā)銀行、招商銀行、徽商銀行、中信銀行、浦發(fā)銀行等20余家銀行推出了P2P平臺資金合作業(yè)務。


  目前銀行資金存管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純銀行資金存管模式;二是“支付+銀行”聯(lián)合資金存管模式;三是事后對賬模式,即P2P完成業(yè)務撮合后,將投資賬單交由銀行審核資金流向是否合規(guī)。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教授鄧建鵬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支付+銀行”聯(lián)合資金存管模式目前較為普遍,第三方支付與P2P合作的技術也比較成熟,因此,該模式或在未來三年至五年成為主流。而純銀行資金存管模式目前進度較慢。


  不過,愛錢幫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趙靜婷對《證券日報》記者認為,監(jiān)管要求互聯(lián)網金融平臺使用銀行進行資金存管是大勢所趨,相信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互聯(lián)網金融公司攜手銀行進行資金存管。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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