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


時間:2016-01-12





  為進一步規(guī)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更好發(fā)揮政府債務促進經濟社會發(fā)展的積極作用,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財政部11日發(fā)布通知稱,經國務院同意,將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機制,并妥善處理存量債務。


  根據(jù)當日印發(fā)的《關于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的實施意見》,將合理確定地方政府債務總限額,對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實行限額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加上當年新增債務限額或減去當年調減債務限額,具體分為一般債務限額和專項債務限額。


  通知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債務總限額由國務院根據(jù)國家宏觀經濟形勢等因素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通知還明確,將逐級下達分地區(qū)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嚴格按照限額舉借地方政府債務,并將地方政府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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