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多部門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改革,日前開出進一步促進PPP規(guī)范發(fā)展的“藥方”,同時劃出了“兩個10%”紅線,嚴控政府債務風險。
據(jù)了解,重慶市本次改革拓展了PPP實施領域,重點推以使用者付費為主的特許經(jīng)營項目,科學論證涉及政府補貼的項目,審慎開展完全依賴財政支出的政府付費項目,降低PPP項目對政府付費的依賴,綜合運用多種方式擴大項目公司自身經(jīng)營現(xiàn)金流,創(chuàng)新商業(yè)模式、交易結構與風險分配機制,在新型城鎮(zhèn)化、黑臭水體治理、流域生態(tài)修復、旅游等領域推廣PPP模式。
重慶PPP項目實行“一事一審”。凡是需要新增財政性資金和資源配置、需要設定或調整公共產(chǎn)品價格與公共服務標準的項目,必須報重慶市政府審批。對于商業(yè)模式清晰、技術方案成熟且市場競爭充分的停車場、污水垃圾處理等項目,在滿足招投標法規(guī)要求、項目PPP融資限額、財政預算保障等條件的基礎上,區(qū)縣可以自行審查方案并實施。
同時,重慶嚴守“兩個10%”紅線,要求量力而行,規(guī)范開展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區(qū)縣每年全部PPP項目預算安排的支出,不得超過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10%,其政府性債務付息支出不得超過財政支出的10%。
對于PPP項目資本金,將進行“穿透原則”審查。凡是地方配套資金沒落實的項目,一律不審批。凡是政府付費未與績效考核掛鉤,或者社會資本不實際承擔項目建設運營風險的項目,不安排財政資金。不得弱化或免除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責任,不得向社會資本承諾最低投資回報或者提供收益差額補助,不得約定將項目運營責任由政府方出資代表承擔或第三方承擔。
轉自: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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