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等三部門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ETC發(fā)行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對不具備授信條件的用戶,商業(yè)銀行可在依法合規(guī)、科學合理、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與用戶約定設置ETC通行費支付結算保證金、防范墊款等金融風險。通過機構和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及時提醒欠費用戶補交相關費用;將ETC欠費行為納入征信體系,引導貨運物流企業(yè)和貨車司機依法誠信經(jīng)營。
責任編輯:申高賢
轉自: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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