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部門出臺消費投訴信息公示辦法


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07-21





  7月19日,從山西省市場監(jiān)管局傳來消息,為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社會監(jiān)督,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強化經營者落實消費維權主體責任,促進消費糾紛源頭治理,山西省市場監(jiān)管局、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行政審批局等十部門聯合出臺《消費投訴信息公示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該《辦法》是我省首個規(guī)范消費投訴信息公示的文件,共21條,圍繞消費投訴信息公示對象、內容、方式、程序、更正、內部管理、社會監(jiān)督等方面建立專門工作制度,有助于引導經營者誠信自律,進一步構建消費維權的社會共治格局。


  《辦法》明確,消費投訴信息公示的內容包含消費投訴基本信息和消費投訴相關信息。消費投訴基本信息包括被投訴經營者名稱、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經營地址以及被投訴次數、發(fā)生時間、被投訴的事由、投訴處理結果等詳細情況。消費投訴相關信息包括每月、半年、年度消費投訴統(tǒng)計分析報告、消費提示等;涉及消費投訴突出問題、輿論監(jiān)督和公眾關注焦點問題的相關重點行業(yè)、重點經營者、重點時段的消費投訴情況及解決情況;有重大影響的投訴事件、查處的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件、發(fā)現的潛在苗頭性消費風險提示警示等;本轄區(qū)一定時期內,消費投訴量大且消費糾紛調解、和解率較低的經營者;其他應當公示的消費投訴相關信息。


  《辦法》提出,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可依據消費投訴信息公示內容,對被投訴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或消費糾紛調解、和解率較低的行業(yè)、經營者開展重點監(jiān)管、行政約談,督促經營者全面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主體責任。加強對消費投訴信息公示信息數據的應用,為商品抽檢、執(zhí)法檢查、信用監(jiān)管等提供參考,擴大消費投訴信息公示的影響力。積極探索建立跨區(qū)域、跨部門、跨系統(tǒng)、跨層級的消費投訴信息公示的大數據共享平臺,構建消費維權社會共治格局。(孟婷)


  轉自:山西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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