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月8日,住建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下稱《意見》),其中涉及“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部分尤其引發(fā)關注。
中國樓市正在進入存量房時代,這幾乎是業(yè)界共識。在存量房時代,房產經紀(俗稱房產中介)作用愈加明顯,無論是二手房買賣和出租,還是部分一手房代理銷售,大多都需要房產中介提供專業(yè)服務。為盤活存量房源,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樓市健康發(fā)展,管理部門已出臺“帶押過戶”等措施,此次兩部門發(fā)布《意見》,主要從規(guī)范中介服務入手,降低交易成本。
有人形容房產中介“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即長時間不開張沒有關系,一旦開張所賺利潤頗豐。究其原因,既是因為房產是大宗商品,單套房總價比較高,即便房產中介低標準收費也獲益不淺;也是因為部分房產中介利用信息不對稱高收費、亂收費,獲得高利潤,增加交易成本,損害了消費者和樓市整體利益。
此前,從國家有關部門到各地有關部門,曾通過治理房產中介服務亂象降低隱性亂收費,取得一定效果。此次兩部門《意見》不僅有嚴格實行明碼標價等規(guī)范收費的舉措,而且明確提出“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有望降低房產中介顯性收費,也可對隱性收費起到遏制作用。
從這個意義上說,《意見》意在引導房產中介走出過去“開張吃三年”的思維,幫助房地產中介在存量房時代通過降低中介服務費來提升交易量。要想提升存量房交易量,必須降低房產交易成本,這就需要房產中介轉變觀念、改變經營模式,而《意見》就是在提醒、促使房產中介以降低中介費來激活市場交易,創(chuàng)造多贏局面,以適應房地產新形式。
其中,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這是合理降低中介費的有效手段之一。以不少房產中介實行的按2.7%收取服務費率計算,一套1000萬元的房屋,中介費約為27萬,這限制了房產交易。像這種高總價房產一旦實行低標準收費,必將促進交易。房產中介雖然單套房服務收益下降,但能“以費換量”。
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也是降低一方負擔、促進存量房交易的辦法之一。不同城市的慣例不同,有的城市房產交易中介費都由買家承擔,自然加重了買家經濟負擔。有的城市中介費由買賣雙方共同負擔,但比例卻不一致。所以,讓交易雙方平等負擔中介費,既需要中介引導,也需要詳細的政策鼓勵。
2014年之前,房產交易中介費屬于政府指導價,2014年之后,屬于市場調節(jié)定價,這意味著降低房產中介費,不能靠行政強制,而要通過政策引導鼓勵。房產中介能否告別“開張吃三年”?其一,在于治理中介亂收費是否成效顯著;其二,可以通過稅收等杠桿鼓勵中介機構下調服務費;其三,以反壟斷、鼓勵競爭發(fā)揮市場力量。
對于房產中介行業(yè)壟斷、亂收費等現(xiàn)象,《意見》明確提出嚴禁操縱經紀服務收費、嚴格實行明碼標價等措施。這需要監(jiān)管者加強市場監(jiān)管,消費者遭遇侵權后勇于維權,以及行業(yè)協(xié)會加強自律等。期待在《意見》推動下,房產中介行業(yè)的機構、從業(yè)者能走出“開張吃三年”,真正將房產中介服務當成一門細水長流的生意。
轉自: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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