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發(fā)布預警:新冠疫苗上市了?那是謠言!


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0-11-04





在新冠疫情的陰影下,疫苗是大家翹首以盼的希望,可竟然有人以此來騙錢!海淀檢察院近日辦理了一起通過在網上散布售賣新冠疫苗虛假消息從而騙取錢財的案件。檢方同時發(fā)布預警:切勿相信網絡上的相關謠言。

  目前,檢方已查明:2020年8月至案發(fā),犯罪嫌疑人尹某與其同伙通過某網絡平臺散布虛假消息,虛構其有渠道可以售賣新冠肺炎疫苗現貨。先后有多名受害者在看到信息后信以為真,預先向尹某支付了疫苗款項,數額較大。到案后,尹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檢察機關現以詐騙罪對尹某依法批準逮捕。

  此案并非個例,此前有媒體曝光,朋友圈已經開始流傳各種疫苗銷售信息,甚至還做出了“藥品”配圖,宣稱:需要新冠疫苗的聯系我,可做出口,產量低需排隊,9月2日正式上市。此外,還有另一個版本,有人發(fā)消息稱:498一支,總共打3支,已經出來了。醫(yī)護人員和出國人員可以先用。差不多年底,能普及了。

  對此,相關部門和企業(yè)均已經辟謠。

  另外,警方還發(fā)現,有些騙子甚至滲入到“學校班級群”行騙,他們冒充老師或學校工作人員,潛入“學校班級群”,謊稱學校已經預定了新冠疫苗,然后以收取新冠疫苗費用為由,對群內家長進行詐騙。

  對此,檢察官提醒,關于新冠疫苗信息,大家一定要關注正規(guī)渠道發(fā)布的信息,而且,不論是接種何種疫苗都應該到正規(guī)醫(yī)療機構進行接種,切勿相信網絡上流傳的謠言。

  另外,檢察官介紹,根據《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規(guī)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研制、生產或者銷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者捏造事實騙取公眾捐贈款物,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相關規(guī)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同時,根據《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個人賬戶在網絡上銷售或者宣傳藥品等行為均屬違法違規(guī)行為。如果市民在網上看到有關的違法信息,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記者 高健 通訊員 鄒振)


  轉自: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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