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文“合同事件”過去后的第36天,網(wǎng)文作家們終于盼來了修改后的新合同。6月3日,閱文通過官方微信正式發(fā)布新版本的合同:原先的單一格式合同被取消,新合同根據(jù)不同授權分為“三類四種”,并針對此前舊合同中備受爭議的免費/付費模式、著作權等問題,進行了修改或刪除。
對此,北京商報記者采訪多位網(wǎng)文作者發(fā)現(xiàn),作者們的態(tài)度莫衷一是,有人認為只是漂亮話,并不能解決問題;有人覺得有進步就是好的……到底這一次網(wǎng)文作者們是否買賬呢?
作者意見不一
這次閱文對合同的修改可謂大刀闊斧,對于4月28日起引發(fā)討論的條款全部做了調整,作家可以根據(jù)自身需求自主選擇是否授權及授權時間,并匹配不同權益。同時,新版合同也明確了此前未寫入合同的權益,如作家無須授予著作財產(chǎn)權也可免費享受平臺服務、明確著作人身權歸屬于作者。
此外,閱文還刪除了此前“無勞動關系”等條款、縮小了授權的作品范圍。對于爭議很大的免費條款,合同中也明確了如要推行必須征得作者同意。
對于這樣一份合同,業(yè)余網(wǎng)文寫手秦先生表示這可以說是一份有利于作者的合同,他對于這樣的合同基本滿意。“閱文這次不再那么‘貪’了,IP版權回歸作者,作者也不再是平臺的槍手了。我個人覺得,如果日后的合同真的是這樣推廣的,那么是可以達成平臺、作者、讀者三贏的結局的?!?/p>
“這份合同還是要比以前好的,刪除了一些霸王條款,帶領大家談判的幾位作者非常不容易?!本W(wǎng)文作者周才表示,委托創(chuàng)作合同問題、著作人身權等條款的明確曾是他的核心訴求,這次看到新合同里還提供了一定的自主選擇權,算是意外之喜,“我知道還有很多人不滿,但飯要一口一口吃,有進步就是好的”。
但對于一些混跡閱文多年的作家來說,拿到新方案的他們卻并沒有喜上眉梢。網(wǎng)文作者于先生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這份合同大部分都是在玩文字游戲,把一些不會傷筋動骨的東西改一改用漂亮話說出來罷了。像他們所謂的基礎協(xié)議,說作者無須向平臺授權分成就可以享受服務,聽起來很美好。但不分成代表作者不與閱文簽約,只是在平臺上發(fā)文而已,本來不簽約也可以發(fā)文的。特意說這一句,不過是顯得自己大度?!?/p>
網(wǎng)文作者子衿則直接表示:“這份合同就是給外行人看的,話說得很漂亮,讓人覺得尊重作者了,但涉及核心利益的東西沒太多變化。外行人看著挺好,我們看著很愁,感覺談了這么久用處好像并不太大?!?/p>
甲乙版合同之辯
這次閱文公布的新合同中,備受關注的一點是“直到作者死后50年,版權都歸閱文所有”的條款被修改為兩種可選:甲版(著作權完整期限,死后50年)和乙版(完本后20年)。
其中“授權協(xié)議(甲版)”授權期限為“自簽署之日起至協(xié)議作品著作財產(chǎn)權保護期滿為止”,作者可得平臺凈收益的50%;“授權協(xié)議(乙版)”的授權期限為“自簽署之日起至協(xié)議作品完本之日起20年止”,作者可得平臺凈收益的70%。
對此,子衿認為:“這個甲乙版合同就是個坑??此浦皇情L線分成少、短線分成多,但它還有后半句?!彼^“后半句”是指對簽署了甲版協(xié)議的作家“平臺將提供包括編輯、推廣等在內的系統(tǒng)增值服務,基于作品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推薦,協(xié)助作家全面提升作品價值。同時還為作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障、激勵、獎勵、扶持等各種形式的作家福利”。而乙版協(xié)議中則稱“與此同時,合同中對甲方網(wǎng)站推薦、作家福利等不做強制規(guī)定”。
“這個所謂‘不做強制規(guī)定’我覺得就可以理解成‘沒有’。閱文的意思就是只有簽了甲版才有‘推薦位’和‘全勤獎’。網(wǎng)文圈叫得出名字、有死忠讀者群的大神是有限的,一般的作者都是靠推薦位引流才能有閱讀、有收入的?!庇谙壬鷱娬{。
于先生口中的“推薦位”是指在進入各大網(wǎng)絡文學平臺后出現(xiàn)在首頁的文章,除了少數(shù)數(shù)據(jù)榜單,大多數(shù)推薦位都由編輯分配?!叭讵劇眲t是網(wǎng)絡文學平臺常見的獎勵機制,如果簽約作者可以保持每天穩(wěn)定更新一定字數(shù),持續(xù)一定時間后就可以獲得一筆獎金。在于先生看來:“實際上甲版就是原來的樣子,乙版還不如不簽約?!?/p>
另外,北京商報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作者們認為不能選擇把自己作品的版權賣給誰、怎么賣是一個應該改進的條款。因為有些優(yōu)秀作品的版權可能因“左手倒右手”而被賤賣,而有些一般的作品則可能因平臺試圖抬價而滯銷,進而影響作者們的收益。
過渡期如何保障權益
據(jù)悉,新合同已在閱文官方渠道上線。閱文相關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針對此前部分作家已簽署的相關協(xié)議條款,將按照優(yōu)化后的新合同精神執(zhí)行”。
不過,網(wǎng)文作家劉女士仍然對此表示了自己擔心,“我不知道換合同的過渡期里我的權益怎么保障?紙質合同更換時間太長,‘承諾’總是不靠譜的;如果平臺愿意用電子版合同,點勾選就行,我又擔心法律效力”。
北京國雙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許旭律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我建議作者們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保留截圖,法律實踐中通常也認可其效力。但最好還是要上傳身份證照片并錄像,網(wǎng)站方面可以考慮建立一個有實時錄像功能的電子簽名系統(tǒng)。”
除此之外,周才進一步強調:“這次在幾位大神作家的帶領下,取得了一定成果,我很感謝這幾位作家,但誰能保證每一次都有這樣有影響力也有勇氣的人出來代表我們談判呢?市場總是在變化的,沒有一個完善的反饋機制,未來再有問題怎么辦?”
比達咨詢分析師李錦清認為:“閱文此次推出多種選擇的新合同,是基于作者的分層需求的行為,需要勇氣。網(wǎng)絡文學已經(jīng)走到了新舊模式更迭的階段,不破不立,如果沒有大刀闊斧地改革,就只能等待外部勢力革了自己的命,閱文顯然不想坐以待斃。不過新合同能否順利執(zhí)行、是否真正地解決了作者的痛點,還需要時間驗證?!?/p>
轉自: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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