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據(jù)臺媒,21日吳青峰為被前經(jīng)紀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出庭應訊。出庭后,簡短向媒體說明,表示謝謝大家關心,自己不明白為何要來這里(法院),請去問原告。
吳青峰21日為被前經(jīng)紀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出庭應訊,北檢起訴出,他在1998年8月就簽了3份合約,其中“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明訂,到2014年12月31日為止,他的音樂著作都專屬林暐哲所有,授權區(qū)域為全世界,若想終止契約,必須在屆滿前3個月以書面表示反對,反則合約自動延長1年。
2018年底雖然吳青峰和林暐哲發(fā)布共同聲明,表明兩人分家,青峰卻沒注意到要依規(guī)定解約,導致他在2019年發(fā)行的《太空人》專輯內(nèi)的12首歌,被林暐哲提出侵害“著作權”的起訴。
針對此事,吳青峰21日出庭應訊,會后他表示:“首先謝謝大家關心,也不好意思占用大家的時間,我覺得該說的話,我在法庭上都說了,然后也很謝謝法官很耐心的聽我說,我相信法院會有最正確的判斷,其實我也不明白,為什么我需要站在這里,所以不如,你們?nèi)栐婧昧??!?/p>
據(jù)悉,今年4月16日,吳青峰著作權糾紛案宣布判決結果,主理糾紛案件民事訴訟部分的智慧財產(chǎn)法院判決駁回林暐哲所有訴訟,吳青峰勝訴,全案可上訴。
轉自:鳳凰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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