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新速騰“斷軸門”繼續(xù)發(fā)酵,近日500多名速騰車主委托北京市某律師事務所進行集體維權。而此前國家質檢總局發(fā)布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征求意見雖已截止,但結果尚未對外公布。“斷軸門”持續(xù)發(fā)酵,為我國汽車召回制度上了一堂生動的公開課。
長期以來,由于汽車產品本身存在較高的技術壁壘,導致汽車生產企業(yè)與消費者之間存在巨大的信息鴻溝,一旦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往往處于相當弱勢的地位。
由于維權渠道的不暢通,一款汽車產品被召回具有很大偶然性和滯后性,普通消費者維權的成本相當高,一般只能通過向國家質檢部門投訴或向媒體爆料的方式促使缺陷產品進入監(jiān)管部門和社會公眾的視野。其中,由于我國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tǒng)去年年底才正式上線,積累和整合信息的能力仍待提高。而向媒體爆料獲得關注則有更大的隨機性。以大眾新速騰為例,從廠家宣稱的“極個別案例”到被認定為缺陷產品,消費者已維權兩年并仍在繼續(xù),其中艱辛溢于言表。
與此同時,由于對汽車召回后的補救效果衡量缺乏具體可操作的標準,使之更容易成為汽車生產企業(yè)與消費者之間矛盾激化的焦點。要杜絕缺陷產品的后患,僅靠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業(yè)進行自律很難實現(xiàn),《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出臺正當其時。
《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對生產者召回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組織與生產者無利害關系的專家對消除缺陷的效果進行評估”、“國家質檢總局通過召回實施情況監(jiān)督和評估發(fā)現(xiàn)生產者的召回活動未能取得預期效果的,可以要求生產者采取相應補救措施”。
不過,具體的評估過程如何實施?對于召回未取得預期效果的,“可以要求”的補救措施是強制汽車生產企業(yè)實施還是由其選擇性實施?繼續(xù)補救后如果仍然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怎么辦?多次補救對車主造成的損失由誰承擔?消費者希望相關部門能有更全面的考慮,減少汽車生產企業(yè)日后推脫責任的彈性空間,讓《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真正為消費者保駕護航。
隨著中國步入汽車社會,巨大的市場將釋放更多汽車消費需求,相關的配套監(jiān)管和保障機制也應迎頭趕上。當市場機制出現(xiàn)不暢,政府要及時補位,一方面加大前端監(jiān)管力度,重視投訴信息的收集與整合,加速汽車召回綜合管理信息平臺的建設,完善多層次的汽車產品質量監(jiān)管體系;另一方面應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不但讓召回制度的實施有章可循,更要讓實施的效果可度量、可持續(xù)、有保證。(林琳)
來源:中國高新技術產業(yè)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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