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不再批建海拔4411米以上高高原機場


時間:2015-04-24





  作為世界上高高原機場最多的國家,為確保航空安全,我國兩三年內將不再批準建設海拔4411米以上的高高原民航機場。

  中國民航局副局長李健23日表示,考慮到國際上對高高原機場運行還沒有形成系統(tǒng)化的技術標準,中國民航局已經決定,爭取利用2到3年時間,在立法層面建立起從機場建設、飛行標準、適航審定以及應急救援等方面的一整套高高原運行標準,并將高高原運行安全和發(fā)展作為建設民航強國的重要指標之一。在標準成型之前,中國民航已經決定不再批準在高于海拔4411米以上的高高原地區(qū)建設新的民用運輸機場。

  李健在此間召開的2015北京航空安全國際論壇上說,對于已經運行的高高原機場,已經對機場運行標準、機場配套保障設施、航空公司準入條件、飛機適航性和維修標準,人員資格和訓練標準等提出更加嚴格要求。“我們期待并歡迎國際民航組織、國際航協(xié)等國際組織及其他民航當局同事與中國民航加強在這個領域的合作?!?/p>

  民航通常把機場分為兩大類——高原機場和非高原機場,二者的界限為海拔高度1500米。高原機場又包括一般高原機場和高高原機場兩類,海拔高度在2438米及以上的機場為高高原機場。

  高高原機場由于海拔高度高,氧氣稀薄,飛行難度大。為了保障飛行安全,民航對高高原機場的飛行設置了一系列準入條件。目前全世界共有高高原機場42個,其中我國有15個,約占世界高高原機場數量的36%,是世界上高高原機場數量最多的國家。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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