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浙江省開始執(zhí)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按區(qū)域劃分為4檔,分別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遼寧省、江西省也于近期宣布,將從201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最新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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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qū)數量較去年大幅增加。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至少已有上海、深圳、天津、北京、江蘇、山東、吉林、內蒙古、湖北、河南、福建、山西、陜西、寧夏、甘肅、湖南、青海、黑龍江、遼寧、江西、浙江等21個省份宣布已調整或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而在2016年,只有9個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
與企業(yè)工資指導線不同,最低工資標準被視為一項硬性指標,是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依法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記者從地方人社系統獲悉,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對于低收入人群來說受益最大,這其中最直接效應就是各類社會保障待遇標準也將隨之上調,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補助、失業(yè)保險待遇等的發(fā)放。
最低工資調整提高與社會經濟發(fā)展密切相關。記者梳理發(fā)現,各省市最低工資標準相差較大。最低工資較高的地區(qū),多為沿海經濟發(fā)達地帶。目前,上海、深圳、天津、北京4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均超過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300元,為全國最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相比之下,西南、西北、東北等地區(qū)的最低工資標準較低。
與此同時,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也趨于平穩(wěn)。人社部公布的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全國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幅達到13.1%。截至今年10月份,全國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17個省份,平均調增幅度為10.4%。
業(yè)內專家表示,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提高,除了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物價指數、低收入勞動者的生活狀況等因素,還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已發(fā)生變化。未來,勞動力市場求過于供的狀況仍將繼續(xù)。不論是最低工資標準,還是社會整體工資水平,漲幅都將和經濟增長相適應。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勞動關系系主任喬健判斷,近年來我國經濟增速略有放緩,但支持經濟平穩(wěn)運行的發(fā)展條件和潛力仍較大。“十三五”時期,最低工資標準將圍繞城鎮(zhèn)低收入勞動者家庭生活水平確定,總體上仍會保持溫和增長趨勢。(記者 韓秉志)
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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