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擴大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品種范圍,優(yōu)先將原研藥與仿制藥價差較大的品種,及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基本藥物等納入集中采購,以帶量采購促進藥價實質性降低。
推進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是深化醫(yī)改的重要內容,為降低“虛高”藥價、減輕群眾負擔發(fā)揮了積極作用。2018年,11個試點城市組成采購聯(lián)盟,選擇部分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對應的通用名品種進行帶量采購,25個中選藥品中選價平均降幅52%。今年9月,試點擴大范圍到全國,25個藥品擴圍采購全部成功。
專家表示,通過帶量采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有利于發(fā)揮“團購”效應,同時壓縮流通環(huán)節(jié)的不合理費用,從而大幅降低藥品價格。與此同時,由于將“一致性評價”作為仿制藥參加集中帶量采購的入圍標準,有利于提升群眾用藥水平。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品種范圍擴大有利于百姓用上更多質高價廉的藥品。
為確保集中采購藥品穩(wěn)定供應和質量安全,會議提出,建立中標生產企業(yè)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報告制度,加強中標藥品抽檢,實行市場清退制度。建設藥品追溯系統(tǒng),明年底前率先實現(xiàn)疫苗和國家集中采購使用藥品“一物一碼”,并可由公眾自主查驗。(記者 張泉)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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