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禁止31項石化項目用地


作者:姚耀富    時間:2013-09-25





本報訊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發(fā)改委、省經信委,近日編制發(fā)布了《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和《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以供地準入政策為杠桿,撬動該省產業(yè)結構調整,引導產業(yè)轉型升級,剔除、淘汰產能過剩和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產業(yè)及項目。一批石油化工項目被列入兩個目錄。

飲用水水源一級、二級、準保護區(qū)內,通榆河一級、二級保護區(qū)內,太湖一、二、三級保護區(qū)內新建、改擴建染料項目被列入石化項目限制用地。

禁止用地的石化項目則有31項,包括新建1000萬噸/年以下常減壓、150萬噸/年以下催化裂化、100萬噸/年以下連續(xù)重整(含芳烴抽提)、150萬噸/年以下加氫裂化生產裝置,新建80萬噸/年以下石腦油裂解制乙烯、13萬噸/年以下丙烯腈、100萬噸/年以下精對苯二甲酸、20萬噸/年以下乙二醇,新建7萬噸/年以下聚丙烯(連續(xù)法及間歇法)、20萬噸/年以下聚乙烯,新建純堿、燒堿、30萬噸/年以下硫黃制酸、20萬噸/年以下硫鐵礦制酸,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氣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層間歇氣化技術合成氨,磷銨生產裝置,銅洗法氨合成原料氣凈化工藝等項目。

江蘇省規(guī)定,凡列入限制目錄的建設項目,必須符合目錄規(guī)定條件,國土資源部門和投資管理部門方可辦理相關手續(xù)。凡列入禁止目錄的建設項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藝技術、裝備、規(guī)模的建設項目,國土資源部門和投資管理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xù)。(記者姚耀富報道)

來源:中國石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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