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添加工業(yè)發(fā)泡劑成公開的潛規(guī)則


時間:2014-06-05





  據(jù)報道,面粉、大米是我們每天飲食中不能缺少的主食,所以它的安全與營養(yǎng)是每個家庭都關注的。

  近日,有關古船、中糧等品牌面粉中含有一種增筋劑“偶氮甲酰胺”的消息引發(fā)社會關注,消息稱這種添加劑在歐盟已經禁用,而且具有一定的致癌性,國家雖有安全劑量標準,但使用中卻無法檢測具體用量。究竟面粉增筋劑是否有毒害?能不能添加到食品之中?關于大米,消費者又有著怎樣的選購誤區(qū)?

  今年二月,隨著美國賽百味面包被曝光含有一種常用于鞋底成分的添加劑,偶氮甲酰胺這一化學名詞,開始為很多人所知曉。當時被詬病含有這一成分的,還有星巴克的糕點,而業(yè)內人士更直言,偶氮甲酰胺這一化學成分,其實早就普遍存在于我國所銷售的面包中,而這種成分作為一種食品添加劑,竟然是符合中國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法律僅對其用量進行了規(guī)范。

  據(jù)食品安全與環(huán)保專家董金獅介紹,偶氮甲酰胺這種化學物質在60年代是允許用作食品添加劑的,它最早用于塑料的制作,比如塑料涼鞋、保溫材料等,化學上叫做AC發(fā)泡劑。但是現(xiàn)在一些發(fā)達國家已經禁止這些塑料了。同時,因為這種物質純度比較高,雜質比較少,可以用在面粉里,加熱的過程中,會產生氣體,比如氨氣。而商家在制作面包時,制作一不用發(fā)酵粉,而用偶氮甲酰胺,是因為發(fā)泡劑方便,隨時可以操作,不受氣溫等外在條件的影響,發(fā)泡倍數(shù)高,甚至有增筋的效果,口感更好。

  根據(jù)GB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偶氮甲酰胺作為合法的食品添加劑,被廣泛應用于食品制作的面粉原料中,主要作用是用于面粉增筋。國際食品添加劑聯(lián)合專家委員會JECFA曾評估過偶氮甲酰胺的安全性:添加量在每公斤不超過45毫克的范圍內,帶來的安全風險可以忽略。

  目前,在歐盟、澳大利亞、日本等大多數(shù)國家,“增筋劑”都被明令禁止用在食品添加方面。而在我國,“增筋劑”卻被面粉生產企業(yè)廣泛使用。不止是小作坊,連中糧面業(yè)出品的“香雪面粉”、維維集團出品的“維維面粉”也都如此。

  被全世界拋棄的增筋劑,我國面粉企業(yè)中卻還堅持使用。董金獅稱,國際上對于偶氮甲酰胺發(fā)泡劑能否使用分兩派,一派允許用,比如美國、中國,一派不允許用,比如日本、歐盟、澳大利亞、新加坡。食品的安全各個國家都有一定的標準,如果按照標準執(zhí)行一般沒有太大問題,因為標準制定的時候它會留有一定富余量,所以大家不必要恐慌,但是安全有時候是也許今天安全,明天安全,后天就不安全了。因為化學物質對身體的危害,往往是慢性的,肉眼可能看不見,就像癌癥一樣,潛伏起來,久而久之對人類造成危害。

  聯(lián)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wèi)生組織的下屬機構曾在1966年對“增筋劑”進行過安全性評估,并沒有發(fā)現(xiàn)它對實驗人群具有毒性。而我國在制定小麥粉標準時,正是參考了這份48年前的標準。董金獅稱,面粉可以使用偶氮甲酰胺,限量為每公斤45毫克。它的分解產物對人體的危害研究不夠充分,一些動物實驗證明對人體是有危害的,所以有些國家干脆不用了。

  董金獅稱,現(xiàn)在不僅面粉中添加了偶氮甲酰胺,面條等制品中也添加了偶氮甲酰胺,形成二次添加,而且,在相關產品的包裝中,很多企業(yè)并沒有明確表示出已經添加了這種化學物質。

  北京市中潤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星艷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是有知情權的對于產品的信息狀況,包括有關企業(yè)的包裝信息,食品添加是必須要求標注的,這是包裝要求。

  記者在采訪時了解到,在面包業(yè)內,使用添加劑已成為公開的潛規(guī)則,為了增加面包口感的筋道,會添加偶氮甲酰胺,為使面包吃起來更松軟,商家會添加乳化劑,而香精等更增添了面包的香甜度。

  董金獅表示,好山好水好風光,好吃好喝好危險,好吃的食品少吃點,好看的包裝留神點。好多食品好吃好看好喝好聞,往往不是食品本身的本色。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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