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國家發(fā)改委新聞發(fā)言人孟瑋表示,今年1月鋼鐵煤炭行業(yè)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發(fā)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組成12個督查組,赴全國30個省(區(qū)、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了專項督查發(fā)現,地方存在違法“地條鋼”產能、應退未退產能、設備拆除不到位等問題。
為此,對發(fā)現的問題,下一步將結合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取締“地條鋼”工作,區(qū)別對待,分類處理,該問責的要嚴肅問責,該通報批評的要通報批評。需要說明的是,對去產能工作始終保持高壓態(tài)勢,對于近期暴露的個別地方工作不實問題,部際聯席會議于5月2日派出13個核查組,赴13個省(市)進行調查核實。問題一經核實,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第二,堅決取締“地條鋼”。“地條鋼”屬于違法違規(guī)生產,一直是國家要求淘汰和嚴厲打擊的對象。這類落后產能如果得不到取締,就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按照省級政府對取締“地條鋼”工作負總責的要求,各地區(qū)要在6月30日前徹底取締“地條鋼”,并于7月底前組織驗收,形成總結報告,上報國務院。部際聯席會議將開展抽查工作,對取締不到位的地方,作為負面典型,報請國務院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第三,健全監(jiān)督機制。加強對各地區(qū)去產能工作的督查,督促各地及時公布去產能相關信息,健全舉報制度,強化社會監(jiān)督。
孟瑋透露,1月的督查共核查鋼鐵企業(yè)228家、煤礦150個。從督查情況看,2016年全國共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39座、落后煉鐵產能677萬噸,30噸及以下轉爐和電爐71座、落后煉鋼產能1096萬噸。關閉退出30萬噸以下規(guī)模的小煤礦約1500個、落后煤炭產能1.2億噸。2016年鋼鐵煤炭行業(yè)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行動發(fā)現的落后鋼鐵產能,已按要求進行拆除或封存;應依法關閉和限期淘汰類煤礦,已按要求實施關閉。
此前5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聽取去產能工作進展和重點行業(yè)淘汰落后產能督查情況匯報。
會議指出,化解和淘汰過剩落后產能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是轉變發(fā)展方式和推動新舊動能轉換的必然要求。今年以來各地區(qū)、各部門繼續(xù)狠抓工作落實,鋼鐵淘汰落后產能又取得積極成效,全國共退出鋼鐵產能3170萬噸,完成年度任務的63.4%。但督查也發(fā)現供求關系階段性變化導致去產能動力減弱,一些地方淘汰落后產能進度滯后,職工安置、債務處置、兼并重組難度較大等問題。
下一步,要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扎實有效化解和淘汰過剩落后產能。堅決查處違法違規(guī)生產建設及不符合環(huán)保、質量、安全等標準的企業(yè),對工作不力的地方要嚴肅問責。各地要限時將前期排查中發(fā)現的“地條鋼”產能徹底取締、拆除設備,嚴防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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