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武漢市各級各類民辦教育機構全面停止了線下教育活動,絕大部分民辦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等基本失去收入來源。為幫助民辦教育機構渡過難關,21日,武漢市教育局等部門出臺措施,給予民辦教育機構疫情防控專項補貼、減免房屋租金、緩交稅款等多項扶持。
武漢市將按照民辦幼兒園每班4000元,民辦中小學、中職學校每班3000元的標準,給予改善衛(wèi)生基礎設施和防疫物資配備專項一次性補貼,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和正式復學、開園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開展。
民辦教育機構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申報。2020年2月至6月,免征民辦教育機構基本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符合規(guī)定的民辦教育機構所繳納的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費(不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減半征收。減免期結束后,繼續(xù)執(zhí)行階段性降低失業(yè)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
因疫情影響導致辦學運營發(fā)生困難的民辦教育機構,可申請緩繳2020年2月至6月住房公積金。
對滿足條件且裁員(減員)率不高于5.5%的民辦教育機構,按機構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yè)保險費的100%予以返還。裁員(減員)率高于5.5%的民辦教育機構,按70%予以返還。參保職工500人(含)以下的民辦教育機構,可直接按100%予以返還。
水、電、氣欠費不停供,免收滯納金。目前執(zhí)行工業(yè)用水、用天然氣價格的民辦教育機構,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價格下調(diào)10%。對民辦教育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3個月內(nèi),由機構補繳緩繳的各項費用,免收滯納金。
轉自:人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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