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趕”的結果是,沒有把投資資本趕出樓市,而是從一線城市趕到二線城市,又從二線趕到三四線城市。
國土部近日向各省國土部門下發(fā)了《關于嚴格落實異常交易地塊上報制度有關問題的函》,此函開始生效,文件要求各縣級國土部門清理2011年以來的成交地塊,對漏報的地塊應在6月30日前補報。異常交易地塊上報范圍的擴大,意味著國土部將直接監(jiān)測各縣級城市的地價變動情況,以便及時為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價格波動作出預警。
從土地到房子,我們的調控政策越來越從宏觀轉向微觀,從表面深入細節(jié),甚至恨不得把每一寸土地都翻開瞧一遍,但大多城市的房價就是毫無動靜,不僅站得穩(wěn),而且漲得快。國土部的手越伸越長,地價監(jiān)管范圍將直接擴大到1600多個縣,照這架勢,無異于是把房價的賬都算到地價的頭上。
地價是房價成本之一,這是常識,但到底地價多少才叫合理,沒有標準。一個沒有合理標準衡量的地價,又如何評判為“異動”?土地賣多少價錢合理,都是地方政府說了算,招拍掛的土地項目倘若申請的競標人數量不夠,大多都轉為“出讓”,這是多數地方政府慣用的手法。即便那些高價拿到地的項目,一旦覺得風向不對,房產商還可以用“退出”來“要挾”地方政府,實現以容積率的修改來攤薄成本。國土部監(jiān)管,只能看到原始的起拍價,至于后期動的那些“手腳”,國土部即使可以大聲訓斥幾聲,又能把地方政府怎么的?
土地監(jiān)管到縣,雖說可以為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價格波動作出預警,也可能為三四線城市推廣限購政策作鋪墊,但說到底,我們的調控組合拳就是一套“驅趕性政策”——驅趕投資性購房的大量投資資金?!膀屭s”的結果是,沒有把投資資本趕出樓市,而是從一線城市趕到二線城市,又從二線趕到三四線城市。還有一種情況,從住宅驅趕到商業(yè)地產里去。
限購不是房價調控的良藥,監(jiān)管地價異動也擋不住資本的奔襲。央行日前發(fā)布數據顯示,4月末全國居民存款凈減少4678億元;新華社記者調查發(fā)現,這些錢都流向銀行理財產品、民間借貸和樓市三個領域了。以我所在的城市而言,剛剛開盤的一個商業(yè)性質的酒店式公寓,甚至出現了投資客整層購買的現象。
驅趕性政策有它自身的弊端,投資資本可以轉著圈繼續(xù)在樓市里“為所欲為”。從調控的本意來說,是想穩(wěn)住房價不漲??捎捎诜績r這些年上漲起來的基數已過于龐大,加上通脹形勢嚴峻,人們對資產的保值意愿,仍然多數集中于房產項目上。在這樣的前提下,想靠驅趕性政策顯然是穩(wěn)不住房價的。
“驅趕性政策”更大的后遺癥是,一旦受限期滿,被壓制的投資性需求迸發(fā),就會推動價格更大幅度的波動。從這個意義上說,“驅趕性政策”既管不好地也難管好房。
作者: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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