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11日在京召開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發(fā)布暨宣貫會獲悉,已于10月14日發(fā)布的這項國家標準將于2018年5月1日起實施。和現行的1992年版國家標準相比,新國標對于減少農田“白色污染”,改善土壤和環(huán)境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我國是世界上地膜生產和使用大國,年消耗地膜達120萬噸。由于自然老化、回收方式粗放、產品質量不達標等多方面原因,地膜破碎殘留,土壤污染問題日益嚴重。為引導和規(guī)范地膜的生產、使用和回收再利用,推動解決我國地膜污染防治問題,2013年,國家標準委啟動了《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修訂工作。
這項標準的修訂工作有兩個顯著的特點。一是多部門參與,共同推動。第一次啟動會就有來自工信部、農業(yè)部、環(huán)保部、中輕聯、中國塑料加工工業(yè)協(xié)會、中國農用塑料應用技術學會、中國農科院、云南省塑料行業(yè)協(xié)會、部分塑料生產企業(yè)、全國塑料制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單位的人員參加,并成立了由有關部門專家、相關行業(yè)協(xié)會、重點企業(yè)、科研院所,以及地方機構代表組成的標準修訂工作組,確保修訂工作能夠綜合多方意見,為今后能夠順利實施奠定了基礎。二是充分體現強制性標準改革的精神。修訂計劃的原提出部門是中國輕工業(yè)聯合會,技術歸口單位為全國塑料制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根據國務院印發(fā)的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在標準管理上,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因此該標準的提出和歸口部門調整為工信部,并由工信部組織對標準進行審查和報批工作。這一調整符合改革精神,有利于提高強制性標準的權威性,有利于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開展監(jiān)督檢查和行政執(zhí)法。
據介紹,此次修訂以規(guī)范生產、引導使用、提高質量、促進回收為目標,系統(tǒng)考慮地膜厚度與力學性能,適當提高了厚度要求。從兼顧農用地膜的可回收性、農民的經濟承受能力和資源節(jié)約的角度出發(fā),參考國際國外相關標準,將地膜最低厚度從0.008mm(極限偏差±0.003mm)提高到了0.010mm(負極限偏差為0.002mm)。同時,按地膜厚度范圍,配套修改了力學性能指標,防止企業(yè)為提高厚度而加入過多的再生料,降低產品質量和可回收性。此外,標準還修改了人工氣候老化性能及相應的檢測方法。農業(yè)部在標準的批準發(fā)布過程中做了大量的推動工作。新國標將推動更高厚度、更好性能的農用地膜的推廣使用,有利于農用地膜的回收再利用。(徐風)
轉自: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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