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稅并不是非征不可,有可能與碳交易二者擇一。圍繞碳稅開征時機和條件,國家發(fā)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孫翠華10日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正在與財政部開展研究,如果碳排放權初始分配采取拍賣制,本身起到稅收作用,那么就沒有必要單獨開征碳稅;如果是進行免費分配,碳稅就有必要探討。
孫翠華向記者透露,現在各試點城市的初始分配更多傾向于免費分配,即給當地排放主體一定配額的免費排放權,超過配額部分再到碳交易市場上買,省下來的配額也可以到市場上賣。孫翠華說,“未來不排除改為拍賣制”。
國家發(fā)改委日前宣布,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及深圳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
北京大學國際組織研究中心主任、商務部貿易與環(huán)境專家咨詢組成員張海濱表示,從明年起到2020年底,歐洲排放貿易系統(tǒng)EU-ETS的拍賣比例將提高到50%,其中電力行業(yè)幾乎全拍賣;美國加州、澳大利亞排放配額的分配則采取以免費發(fā)放和拍賣結合的方式;韓國近日將免費配額由90%上調至95%,剩下的比例將通過拍賣的方式進行分配。
對于碳交易,上月底財政部召開的全國財政節(jié)能減排工作會議強調,積極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孫翠華在當天的中國綠色低碳產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論壇期間表示,國家鼓勵各試點地區(qū)在明確中央總體思路的基礎上大膽嘗試,先試先行,國家發(fā)改委將選擇有示范性的先進做法,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曾參與上述試點專家咨詢的北京中創(chuàng)碳投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相關專家告訴記者,初步計劃是2013年啟動相關試點交易。根據國外經驗,電力、鋼鐵、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yè)極有可能成為第一批納入試點的行業(yè),專家稱,“今年是方案設計的攻堅時期”。
對于碳稅,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近日撰文稱,“十二五”期間,很有必要研究開征新的環(huán)保稅,探索該體系內的碳稅等。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蘇明則表示,為了推進節(jié)能減排和環(huán)境改善,對排污大的行業(yè)、企業(yè)、產品要逐步增稅,比如國家正在研究碳稅,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記者10日獲悉,財政部財科所已將《中國開征環(huán)境稅的有關問題研究》列入2012年計劃課題安排。另據悉,環(huán)保稅體系設計新方案已由財政部財科所上報財政部,在該方案中,碳稅不再被視為環(huán)保稅之下的“二氧化碳”稅目,而是獨立稅種。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梁嘉琳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