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我國能源價格機制改革


作者:李君君    時間:2012-03-26





能源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加快推進能源價格改革,深化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是我國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的重要內容。目前,期貨市場與能源相關的商品期貨有焦炭、甲醇、PTA等。此前2010年籌劃中的動力煤因多種因素未能上市,但大商所已完成煉焦煤的前期準備工作,煉焦煤有望在今年上市。近期,證監(jiān)會在資本市場規(guī)劃中已將原油期貨納入期貨市場建設。隨著能源價格改革的不斷深化,期貨市場在價格形成機制中的作用將逐步顯現。

雖然我國能源價格改革取得很大進展,但時至今日,煤炭、天然氣及原油價格機制尚未完全理順,表現為價格不能完全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對環(huán)境的影響程度和市場供需關系。積極推動能源價格改革,推動期貨市場相關品種建設,對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推動產業(yè)結構調整都具有重要意義。

煤炭是我國最為重要的能源來源,在一次能源結構中的比例為70%。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煤炭仍將是我國最主要的能源。推動煤炭價格改革,促進煤炭可持續(xù)利用顯得尤為重要。

改革的進程

我國煤炭價格改革脫胎于計劃經濟,由于煤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和我國鐵路運輸瓶頸長期難以解決,我國煤炭價格改革長期滯后于其他商品。為適應社會發(fā)展和市場化配置資源改革的需要,我國政府加快煤炭市場化定價改革,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初步形成了市場配置煤炭資源的定價體系。概括起來,煤炭價格改革大致可以分為五個發(fā)展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1993年以前,由原煤炭工業(yè)部和國家物價局對煤炭進行政府定價。這是計劃經濟體制的產物。第二個階段是1993年至1998年,實行計劃內和計劃外價格雙軌制。這一階段,國家逐步放開了煤炭市場價格,政府對于煤炭的主要用戶——電力行業(yè)計劃內用煤實行政府指導價,由國家計委確定指導價,計劃外電煤以及其他行業(yè)用煤實行市場價。第三個階段是1998年至2001年,這是煤炭市場化改革的轉型探索階段,國家大力推進煤炭市場交易機制的研究探索,煤炭市場化改革穩(wěn)步推進。第四個階段是2002年至2008年,該階段煤炭市場化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初步形成企業(yè)自主銜接資源、協(xié)商定價的新機制。第五個階段是2009年至今,煤炭價格全面進入市場化,政府基本不再調控煤炭市場價格,對電煤價格也不再進行干預。

改革的主要思路

雖然目前我國煤炭價格體系未完全實現市場化,但煤炭價格整體改革思路充分體現了市場對資源的配置和改革的漸進、可控和有利于宏觀調控的特點。

第一,對價格調整由較多到逐步減少。2005年以前,煤炭價格受政府限制較多。到2005年雖然國家對重點電煤價格仍然限制,但是強調了市場的作用,對價格的限制程度減小,煤炭價格的浮動范圍加大。

第二,不再限制煤炭價格變化幅度。2006年以后,除特殊情況外,國家基本上不再限制電煤價格的上漲幅度。

第三,逐步取消對訂購合同的數量限制。國家對于煤炭訂購的數量由對參與銜接的電煤客戶作最低數量限制,到逐步不作限制。但供需雙方企業(yè)應根據產品結構和實際需求簽訂合同,嚴禁簽訂虛假合同。

第四,煤炭價格逐步由市場經濟規(guī)律確定。堅持以質論價、同質同價、優(yōu)質優(yōu)價的基本原則,對長期大宗合同可自愿協(xié)商價格優(yōu)惠。同時,繼續(xù)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政策,理順煤電價格關系,為電力競價上網奠定基礎。

第五,保持對煤炭價格的宏觀調控。在不斷推進煤炭價格市場化改革的同時,國家并沒有對煤炭市場和煤炭價格的劇烈變化置若罔聞,而是在煤炭市場供求及煤炭價格出現劇烈波動時,及時采取強有力的措施進行行政干預和宏觀調控。如2008年6、7月份煤炭價格出現大幅上漲時,國家兩次采取強有力措施,對煤炭價格進行了干預。

改革的方向

從我國煤炭市場發(fā)展的整體情況來看,煤炭價格的市場化步伐不斷加快,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截至目前,冶金煤(煉焦煤)和建筑用煤完全實現了市場化定價,大部分的動力煤也實現了市場定價,市場在煤炭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已經確定。

目前煤炭價格體系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煤炭鐵路運輸瓶頸沒有解決和煤電價格體系沒有理順,這些因素一方面造成煤炭生產不能按需生產,而只能按運力生產,每年發(fā)改委組織的煤炭產需銜接會都異化為煤炭鐵路運力分配會;另一方面,煤電價格體系沒有理順,煤電需求并不能完全反映市場需求程度。

為此,國家發(fā)改委在總結以前經驗的基礎上,形成了以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為主體,以區(qū)域市場為補充,以網絡技術為平臺,市場主體自由交易的煤炭市場價格體系。煤炭交易中心的用途,就是要實行煤炭電子集合交易,交易的品種是煤炭的遠期現貨,為生產和消費提供便利。國家發(fā)改委在今年3月15日發(fā)布的《關于做好2012年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加快建立以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為主體的煤炭市場體系。全國目前已建成8個區(qū)域性煤炭交易中心,全國性的煤炭交易市場近期有望在北京掛牌。煤炭交易中心如果能真正運作成功,將可以充分理順煤炭供需及價格關系,并且減少因運力緊張和物流成本加大對煤炭價格高漲的影響,為動力煤期貨的上市做好技術上的準備。

原油價格改革涉及面積廣、影響力大,改革的復雜程度和艱巨性是其他任何商品都無法比擬的。正因為原油對國家戰(zhàn)略和經濟社會的巨大影響力,我國更需要加緊制定、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并通過推出原油期貨來完善國內原油價格形成機制,進而增加我國在原油定價機制上的發(fā)言權,維護我國的戰(zhàn)略利益。



改革的軌跡

我國原油價格改革經歷了五個階段,價格形式逐步由國家定價轉變?yōu)閲抑笇r。

第一階段:1998年價格與國際市場的初步接軌。1998年6月原國家計委出臺了《原油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規(guī)定原油、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場接軌,國家計委每月對國內原油基準價與成品油零售基準價進行調整。當上月新加坡市場汽、柴油交易價格累計變動超過5%時,由國家計委調整汽油、柴油零售基準價格。

汽油、柴油零售基準價格制定的原則是以國際市場汽油、柴油進口完稅成本為基礎,加上各種雜費、運費及批發(fā)企業(yè)和零售企業(yè)經營費用制定。汽柴油的零售價為政府指導價,國家公布基準價,兩大石油集團在上下浮動5%的幅度內制定零售價格。

第二階段:2000年成品油價格接軌的實施。1998年石油價格改革方案出臺后,原油價格即與國際市場接軌,兩大石油集團內部油田與煉廠之間購銷的原油價格由其自主制定。購銷雙方協(xié)商的基本原則是,國內陸上原油運達煉廠的成本與進口原油到廠成本基本相當。在正常情況下,國內原油到廠成本應略低于進口原油到廠成本。

成品油價格水平當時雖然基本與國際市場接軌,但沒有按要求每月調整。為此,從2000年6月起,國家發(fā)改委明確國內成品油價格完全按照既定接軌辦法調整。

第三階段:2001年成品油價格機制的補充完善。自2001年1月1日起,原油價格不再由國家發(fā)改委定期發(fā)布,而是由兩大石油集團按照既定接軌新加坡市場相似油種自行確定,報國家發(fā)改委備案。2001年10月17日,國家發(fā)改委進一步改革了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1.將汽柴油價格單純接軌新加坡市場變?yōu)榕c新加坡、鹿特丹和紐約(權重為6∶3∶1)三地市場掛鉤。2.將國際市場成品油價格變化超過5%改為超過8%時才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在國際油價波動超出這一范圍時,對國內價格調整采取較緩和的方式。3.兩大石油集團在零售基準價基礎上允許浮動的范圍由5%擴大為8%。4.進一步減少政府定價的品種范圍,放開煤油、化工輕油和燃料用重油的價格。

第四階段:2006年3月成品油價格機制的調整,原油價格由直接接軌改為間接接軌。主要內容:1.根據布倫特等三種主要原油的現貨平均價格加上煉油成本和成本利潤率確定國內成品油出廠價。2.汽、柴油零售價格實行中央政府指導價,由國家發(fā)改委制定最高限價,石油、石化和社會加油站可在此基礎上自主確定具體零售價格。3.當國際市場布倫特、迪拜、米納斯三種原油連續(xù)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相應調整出廠價格和零售基準價格,兩次價格調整間隔不少于10天。

此外,還對當原油處于不同價格區(qū)間時,成品油漲跌價格的調整做出詳細的計算公式等。

第五階段:2009年5月成品油價格機制的再次調整。此次調整的背景是原油價格經歷了147美元/桶至33美元/桶的大幅波動行情。此次的調整基準價、調整時間、幅度調整時間間隔都與第四次相同,不同的是,當國際原油市場處于不同價格階段時,成品油價格的調整以正常加工利潤、零利潤和小幅虧損來進行。

改革的特征

從原油價格改革軌跡中我們可以看到,隨著改革的深入,我國原油定價逐漸由政府定價轉變到以國際油價為基礎,間接與國際接軌的原油定價體制,這是我國原油和成品油價格改革由政府定價向市場定價的重要步驟,為進一步深化成品油價格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礎。

第一,較好地理順了國內外原油價格關系,穩(wěn)定了成品油市場供應。原油價格國內外價差較大,易導致國內成品油價格供應紊亂,造成油荒氣荒的現象。以國際原油價格為基礎的價格改革,從利益角度穩(wěn)定了原油供應。

第二,有利于下游企業(yè)的生產。我國原油對外依存度高,國際石油價格的上漲直接影響到原油加工企業(yè)和成品油銷售企業(yè)的成本,進而影響成品油價格,以國際油價為基礎的定價有利于企業(yè)穩(wěn)定經營。

但從改革制度的本身看,現有的定價制度仍有較多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調整的幅度和頻率。從第四次和第五次的改革可以看出,政府明顯加大了原油價格的調整幅度和頻率。這是因為,若調整頻率過低,當國際油價上漲明顯時,零售商吞油現象增多,將擾亂正常的成品油供應;若調整幅度不夠,將擾亂下游企業(yè)的生產秩序,也可能造成內外市場的套利行為,不能靈敏反映市場的變化。擴大原油價格調整的幅度和頻率,增強原油價格的靈活性是后期進一步完善定價機制的方向。

第二,基準價。我國原油參照價格經歷了由新加坡到新加坡、鹿特丹和紐約,再到布倫特、迪拜、辛塔的過程。近期又有市場人士傳出要以布倫特、迪拜、WTI為參照基準,基準的不斷變化顯示了我國原油定價本地基準的缺失。

第三,誰來進行調價。由政府進行調價的弊端十分明顯,一是操作不透明,二是到調價周期的時候由于政治原因不進行調整,價格該調高的時候調的幅度不夠,難以給市場一個明確的預期。因此,在新的原油價格改革方案建議中,多數學者提議以第三方中立機構嚴格按照政府的相關規(guī)定,宣布價格調整的時間和幅度。

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油價與國際油價接軌只是邁向市場化定價的重要步驟,完全由市場競爭形成價格才是我國石油價格改革的最終目標。但油價的完全開放需要諸多條件,如需要在勘探、流通、進出口及制度上實現市場準入,需要豐富市場參與結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等。顯然,由市場供需決定的競爭性的原油定價任重而道遠。

美國在經歷兩次石油危機之后對原油價格受制于人深感不安,于是采取了一些措施,特別是強力推進市場化機制和推出石油期貨合約,削弱了歐佩克對國際石油價格的控制。我國是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原油進口國,國內石油對外依存度接近60%,面對越來越大的能源約束,我國需要加快原油價格定價機制,適時推出國內原油期貨交易,不斷增強我國在能源領域的話語權。

來源:期貨日報 作者:李君君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熱點視頻

第六屆中國報業(yè)黨建工作座談會(1) 第六屆中國報業(yè)黨建工作座談會(1)

熱點新聞

熱點輿情

特色小鎮(zhèn)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