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存有爭議,但中國在“十二五”規(guī)劃綱要中提出的“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工作,仍在向前推進。一位接近決策層的人士表示,“十二五”期間中國年能源消費總量的上限將控制在40億噸標準煤左右。
此前,國家能源局官員10月下旬透露,中國“十二五”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將于近期分解落實到各地政府,各地能源消費總量將受到嚴格控制和考核。中央政府會將總量控制目標落實情況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辦法的重要內容,同時會將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完成情況與各地新上能源項目及新上高耗能項目掛鉤。
作為中國推進經(jīng)濟發(fā)展方式轉變的抓手之一,今年3月獲得通過的“十二五”規(guī)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快制定能源發(fā)展規(guī)劃,明確總量控制目標和分解落實機制。盡管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做法被部分人士認為帶有計劃經(jīng)濟色彩,可能遭到地方政府的反對,但這項工作仍在有條不紊地向前推進。
控制能源消費總量中的一項關鍵工作,是研究確定能源消費總量的控制目標。此前有消息稱,國家能源局擬定的“十二五”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在41億噸標準煤左右,而各地上報的能源消費預期總量則超過了50億噸標準煤。
中國曾在2007年發(fā)布實施的《能源發(fā)展“十一五”規(guī)劃》中提出,到2010年,全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為27億噸標準煤左右,但去年中國能源消費總量達到32.5億噸標準煤,超過了最初的控制目標。其中,全國煤炭消費總量2009年就已經(jīng)突破30億噸,遠超“十一五”25億噸的規(guī)劃目標。
前述接近決策層的人士表示,在能源消費總量控制中,化石能源尤其是煤炭的消費總量將受到較為嚴格地控制,但可再生能源、包括煤層氣在內的非常規(guī)天然氣等能源的消費總量將會“留口子”。國家能源局官員此前也曾表示,在考核中,對各地新增加的水電、風電、太陽能以及能源綜合利用如煤矸石發(fā)電等方面的新增消費量將給予扣除。
來源:中國煤炭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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