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氣資源稅改革將實施 煤炭資源稅改革被拖緩


作者:劉雪    時間:2011-10-11





中國政府網10日發(fā)布的消息稱,《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已經2011年9月21日國務院第17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據新的規(guī)定,從11月1日開始,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原油、天然氣資源稅實施從價計征,稅率為5%-10%。這比之前試點時期5%的稅率進一步提高。

我國資源稅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原油和天然氣是率先試點的領域。在2010年6月以來,在新疆率先試點原油、天然氣從價計征,稅率為5%。在2010年12月1日,在稅率和品種不變的基礎上,試點地區(qū)進一步擴展至重慶、四川、貴州、云南、山西、甘肅、寧夏、青海、內蒙古、廣西和湖北等西部省份。

根據最新的資源稅改革方案,除了原油和天然氣之外,包括煤炭在內的其他品種的資源稅稅收繳納標準并沒有變化。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原油、天然氣的資源稅稅額將大幅提升,一方面可以促進資源節(jié)約,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當地地方的財政收入。

對于煤炭資源稅維持不變,林伯強表示,煤炭行業(yè)市場化程度較高,上游企業(yè)向下游轉移成本的能力較強。一旦資源稅稅額提高,企業(yè)將通過提價轉移這部分新增成本。當前電力企業(yè)火電業(yè)務普遍虧損,難以承接煤價上漲帶來的壓力。因此,煤炭領域的資源稅改革或因此被拖緩。

來源: 新華網 作者: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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