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推光伏扶貧試點 最高補貼或達70%


時間:2015-04-08





   “對戶用和基于農業(yè)設施的光伏扶貧項目補貼率或達70%。”在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日前下發(fā)的《光伏扶貧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試行》下稱《大綱》中,對光伏扶貧項目的補貼建議成為文件亮點。

  《大綱》在政策保障措施方面提出,結合各試點縣方案,提出本省地方擬采取的配套支持政策,包括資金支持方式及規(guī)模、財稅政策、專業(yè)化服務體系、電網配套和市場監(jiān)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其中,配套資金及財稅政策可參考為:由地方政府對戶用和基于農業(yè)設施的光伏扶貧項目給予35%初始投資補貼、對大型地面電站給予20%初始投資補貼,國家按等比例進行初始投資補貼配置;戶用和基于農業(yè)設施的光伏扶貧項目還貸期5年,享受銀行全額貼息,大型地面電站還貸期10年,享受銀行全額貼息。

  盡管《大綱》只供試點地區(qū)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時參考,但傳達出“力推光伏扶貧”的扶持力度讓人眼前一亮。能源信息咨詢公司IHS光伏首席分析師廉銳對財新記者表示,把發(fā)展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和扶貧結合是利國惠民的舉措。特別是在推廣戶用光伏系統上,他認為地方和國家共同承擔了70%的初始投資,剩下30%建設資金可通過銀行5年期貼息貸款完成,這有效解決了扶貧對象投建戶用光伏系統的資金困難。據介紹,單用戶光伏系統目前的建造成本10元每瓦。

  但據廉銳推測,光伏扶貧的總裝機量并不大,對光伏行業(yè)的需求拉動效果有限。光伏扶貧試點工作更多在于積累實際經驗,對于國家下一步制定戶用光伏推廣政策起到借鑒作用。據國家能源局制定的2015年光伏發(fā)展規(guī)劃,包括戶用光伏在內的屋頂分布式光伏新增規(guī)模最少為315萬千瓦。

  戶用分布式光伏系統是指在將光伏電池板置于家庭住宅頂層或院落中,通過小功率逆變器將直流的光伏發(fā)電轉換為適配家用電器的交流電,并將滿足家庭用電之外的電能并入電網,獲取發(fā)電收益。作為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的主要形式,戶用光伏系統已在國外得到成功推廣。據了解,德國90%以上光伏發(fā)電來自分布式光伏系統,戶用屋頂電站數量超過100萬。而截止2014年三季度,美國光伏發(fā)電裝機總量達1750萬千瓦,其中1610萬千瓦為分布式光伏。

  在中國,分布式光伏系統的推廣速度遠不如集中式光伏電站。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2月15日在光伏產業(yè)發(fā)展情況通氣會上介紹,2014年全國新增并網光伏發(fā)電裝機量106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205萬千瓦;全國累計裝機總量2805萬千瓦,分布式光伏僅有467萬千瓦。

  梁志鵬會上亦指出分布式光伏發(fā)展存在的問題,例如電力體制制約,國家補貼資金申請和認定程序較復雜、部分地區(qū)分布式光伏補貼到位不及時,融資難、融資貴等。這些問題有待進一步出臺政策解決。(魯曉曦)

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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