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動自行車由“全部禁止”轉為“以限為主”


時間:2011-09-21





9月5日,在深圳仍能見到人們騎著電動自行車送水、送報、去搶修市政設施或上下班。而在大運前夕,有關部門曾提出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這個規(guī)定引發(fā)了社會各界的爭議。隨后,提交深圳市人大審議的相關條例草案,將原來的“全部禁止”轉為“以限為主”,在立法層面為受“禁電”影響較大的群體預留了“政策出口”。

禁或不禁電動自行車,都有相當廣泛的民意反映。據(jù)悉,在相關條例草案出臺之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委就是否“禁電”,向社會各界征集民意,是一個很好的示范。一方面,此舉充分滿足了市民表達訴求的需要,另一方面,有多個行業(yè)的代表和許多市民發(fā)去建議,希望對快遞等行業(yè)使用電動自行車“網開一面”,這樣,不同的民意得以匯集,為后來的決策打下了堅實基礎。可以說,電動自行車“禁改限”的過程,就是廣聽民意促進公共決策合理化、科學化的過程。

來源: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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