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術無過錯 利用社交軟件犯罪不該問責微信等服務商


作者:張維    時間:2013-01-07





一方面是社交軟件用戶的迅速躥升,另一方面則是頻頻曝出的社交軟件成犯罪工具的報道。有律師認為:社交軟件的開發(fā)商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如何界定服務提供商和社交軟件的性質,厘清利用社交軟件進行犯罪的各方責任?記者采訪了有關專家。

  微信用戶激增突破兩億

  移動互聯(lián)網是2012年最熱的陣地,記者近日從互聯(lián)網實驗室獲得的一份關于社交軟件的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12年9月,微信總注冊用戶數(shù)已經超過2億。陌陌、米聊等應用軟件也各有2000多萬用戶,口信則整合奇虎360和新浪微博,蓄勢待發(fā)。三大電信運營商也不約而同地將觸角伸到了社交軟件的激戰(zhàn)中,分別推出飛聊、翼聊、沃友。

  在世界范圍內,社交軟件的使用量都在快速增長,這份報告顯示,產自美國的WhatsApp的全球用戶量已超1億,產自日本的LINE的全球用戶量達7000萬,產自韓國的Kakao Talk的全球用戶量達5950萬。2012年12月12日,LINE正式宣布進入中國市場。除此之外,微博、圖片社交分享等應用也開始日益滲透進人們的生活。

  受害者大多數(shù)為女性

  互聯(lián)網實驗室的上述調查報告認為,各類社交聊天軟件用戶的迅速躥升,反映了現(xiàn)代社會人渴望交友的現(xiàn)實。他們愿意通過各種新鮮方式,認識陌生人,擴大自己的交際面。但有些人缺乏必要的社會閱歷,沒有能力識破他人的虛情假意和陰謀陷阱,淪為違法犯罪分子的侵害對象。

  微信、陌陌、米聊等新型社交軟件的最大亮點在于其LBS社交定位功能。用戶可以將自己的位置信息傳遞給其他人,同時也可以搜索到周圍一定范圍內使用該功能的用戶,從而形成一個社交網絡。

  但這一LBS功能在為用戶帶來全新溝通體驗的同時,也被一些違法犯罪分子所利用。一些犯罪分子以社交軟件為工具,往往利用一些女性朋友尋找“金龜婿”的心理,把自己偽裝為成功人士,騙取受害女性的信任,達到騙取錢財?shù)哪康摹J芎φ叽蠖鄶?shù)為女性,而犯罪人多為青壯年男性。而部分因社交軟件被騙財又騙色的女性受害人,常因個人榮譽等因素影響,采取不報案的態(tài)度,給警方偵破案件帶來困難。

  據(jù)了解,嫌疑人往往通過搭訕、結識事主,騙取受害人的好感和信任后,將受害人約至指定地點見面,伺機進行搶劫、搶奪等違法犯罪活動。對于“網絡社交負能力”頻現(xiàn)事件,有律師認為,設計出這些社交軟件的互聯(lián)網公司即服務運營商應當為軟件在這些犯罪中的工具作用埋單,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新技術無過錯服務商不擔責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童德華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服務運營商推行社交軟件的行為,并沒有損害我國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從主觀因素上,服務運營商推行社交軟件是為了推行自己開發(fā)的一項技術,為社會提供一種新的溝通方式,不具有危害社會的故意或過失,更不具有實施犯罪行為的故意或過失。因此從主客觀因素綜合考慮,不能認定服務運營商推行社交軟件的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因此,通過社交軟件尋找被害人并實施具體犯罪的行為人,才是承擔刑事責任的主體。

  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齊愛民認為,再好的工具也有被壞人利用的時候,菜刀、農藥、汽車、斧頭等對于一些人是生活必需品,而對于一些極少數(shù)的人卻是實施犯罪的工具。社交軟件也是如此。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黃琰表示,不能因社交軟件可以用于犯罪活動,就認為社交軟件在犯罪進程中起到關鍵作用。被害人遭受侵害的原因更主要是輕信犯罪人,使自己陷入危險的境地,而不是社交軟件泄露其個人信息或者服務運營商沒有盡到必要的監(jiān)管職責。

  服務商應盡到必要提示義務

  盡管如此,這并不意味著社交軟件的服務運營商就無需作為。

  黃琰認為,服務運營商應當盡到必要的危險告知義務,即在用戶使用交友軟件的功能時,即告知其使用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可能招致的侵害,防止部分用戶因缺乏相關自我保護知識而受到侵害。只要服務運營商盡到自己必要的提醒和輔助義務,其法律責任就應當免除。

  那么,社交軟件服務商們是否也已經對這類問題引起了足夠重視?記者體驗微信時發(fā)現(xiàn),“微信”目前形成了較為完備的自律機制,主要包括用戶隱私保護機制和對違法不良信息的監(jiān)管與處理機制。

  如用戶使用和位置相關服務時,微信會明確提示用戶并得到用戶同意方能繼續(xù)進行;用戶使用“附近的人”功能時,會明確告知用戶其位置會被其他附近的人知悉;用戶可以清除自己的位置信息,保護個人隱私;用戶向“附近的人”打招呼的次數(shù),有頻率限制;對于潛在有惡意行為的用戶,打招呼會被系統(tǒng)自動攔截,并從“附近的人”列表中清除;允許用戶舉報惡意用戶,惡意用戶資料會被機器和人工雙重審核確認并刪除。(記者張維)

來源: 法制網——法制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lián)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熱點視頻

第六屆中國報業(yè)黨建工作座談會(1) 第六屆中國報業(yè)黨建工作座談會(1)

熱點新聞

熱點輿情

特色小鎮(zhèn)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