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教授稱設話費有效期涉嫌強制消費 通信人反對


作者:吉利    時間:2012-05-07





日前對于運營商取消預付話費有效期限制,但設有每月最低消費的情況,有政法專家稱此做法涉嫌強制消費。對此,通信界人士反駁說,因存在運營維護成本,只要合理合法,企業(yè)有權自定收費規(guī)則。

據(jù)悉,繼中國移動之后,5月1日,中國聯(lián)通宣布全面取消有月租或有月最低消費的預付費產品的話費有效期,中國電信也將在6月1日前實施這一政策。至此,國內三大運營商均即將取消預付話費的有效期限制。不過,雖然取消預存話費的有效期,但目前三大運營商幾乎所有套餐都設有最低消費門檻。

對于預付話費設“話費有效期”,中國政法大學反壟斷法專家薛克鵬教授表示,這個等于是限制了消費者的整個一種支付模式,帶有強制消費意味,“特別是(運營商)要求每個月最低消費多少,都是強制消費的范疇?!?/p>

對此論調,通信業(yè)界多表示,運營商收取一定的維護服務成本并不為過。

據(jù)中國移動某省公司人員表示,作為企業(yè),有權自定收費規(guī)則,只要合理合法。甚至還有表態(tài)“根本不贊同取消有效期”者。

新浪知名博主李志剛則認為,運營商設有標準資費產品,只要沒人說套餐是強制,只要有選擇,消費者可以自己選擇,就不屬于強制。

也有網友表示,“固話、有線電視都有月使用費,讓電信運營商收取一點成本也有一定道理”,并稱“政法大學反壟斷專家不是通信專家,或不知道有運營維護成本?!?/p>

當然,也有四川一網友提出,雖然承認電信運營商應有收取服務成本的權利,但“月租還是不應該收取?!痹摼W友反問說,“我每打一個電話給了錢,對方給我打電話也收了對方的錢。為什么我還要給月租費呢?另外對于保號停機,已經給了SIM卡的錢,為何還要收取保號停機費?”

對如上疑問,有通信人士給予解釋說,目前已經沒有單純的月租,都是改換成最低消費后折算成套餐分鐘數(shù);而“保號”保的不是SIM卡,是“號碼”?!爸劣谠伦?,確實消費者詬病甚多,但如果沒有最低消費,對運營商來講確實不太公平。”

據(jù)了解,手機話費有效期包含兩種:一是充值卡卡面上標注的有效期,一般為兩年;另一個是“預存話費有效期”,是指話費存入賬戶后,用戶必須在期限內消費完,否則進入“保留期”,被視為欠費。從5月1日起,中國聯(lián)通充值卡的有效期被延長為五年。同時,在2012年初至4月底發(fā)行的充值卡有效期也將被系統(tǒng)默認為5年。

2011年,國務院相關部門曾發(fā)出通知,要求記名預付卡不設有效期,不記名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超過有效期尚有余額的,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2012年初,工信部再次下達《關于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要求電信企業(yè)今年不再設置話費有效期。目前國內三大運營商均已明確取消預付話費的有效期限制。



來源: CCTIME飛象網 作 者: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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