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獲悉,依據國務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修改決定,近日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發(fā)出通知,對在我國內河航行的船舶以及進入內河航行的海船進出港實施報告制度和取消內河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進行部署。
通知指出,航行于長江、珠江、黑龍江、京杭運河的四級以上高等級航道的內河船舶和進入內河航行的海船,通過互聯(lián)網遠程登錄海事船舶進出港報告服務網或手機APP客戶端,即可辦理進出港報告。航行其他水域的內河船舶可根據各省級海事管理機構制定的規(guī)則辦理進出港報告。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已專門制作了海事管理機構船舶進出港報告通訊錄,并在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官方網站和船舶報告服務網上公布。
船舶進出港簽證取消后,海事管理機構將通過船舶進出港報告服務網查看船舶進出港報告情況,必要時結合AIS、VTS、CCTV、港口調度和客運售票系統(tǒng)等多種手段核實船舶航行動態(tài)和在船人員信息,加強對船舶進出港報告信息的現(xiàn)場核查,并與相關單位建立信息共享和聯(lián)合檢查機制,加大船舶安全監(jiān)督力度,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wěn)定。
通知要求,船舶進出港簽證取消后,《船舶簽證簿》不再作為船舶的法定文書,海事管理機構不再辦理船舶簽證簿和船舶海事管理信息卡(船舶IC卡)的核發(fā)、換發(fā)和補發(fā)。航運公司應根據通知要求,及時修訂完善公司和船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全面落實船舶安全主體責任。
據了解,此次取消內河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是繼去年底取消中國籍國內航行海船進出港簽證后的又一大簡政放權舉措,至此,在我國一直沿用的船舶進出港簽證制度已成為歷史。船舶進出港簽證制度的取消,不僅降低船舶營運成本,提高船舶營運和港口碼頭周轉效率,也使海事監(jiān)管由靜態(tài)審批向事前事中事后動態(tài)監(jiān)管轉變。據統(tǒng)計,每年約800多萬艘次的中國籍國內航行船舶在此項改革中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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