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全市二手房交易按評估價計稅


時間:2012-04-18





從今年7月1日起,廈門市二手房交易可能將按評估價計稅。

市地稅局副局長洪和平昨日接聽市長專線時說,目前廈門市二手房交易稅收,如果申報價格高于市場最低指導價,就按申報價計稅,如果低于市場最低指導價的,就按市場最低指導價計稅。

但市場指導價比實際成交價低很多,有一些人就偽造了“陰陽合同”,比如實際成交價是1.2萬元每平方米,但合同上寫的是8000元每平方米,就是為了少繳稅。

因此,今后將按評估價計稅,洪和平說,這樣比較科學合理,不會產(chǎn)生“陰陽合同”鉆稅收空子的現(xiàn)象。今后,如果交易申報價高于評估價,就按申報價格計稅,如果低于評估價,稅務(wù)部門將約談買賣雙方,如沒有正當理由將按評估價計算稅費。

計稅評估價會比目前的市場最低指導價高,但不會一下子增加很多,會考慮適當?shù)姆?,逐步過渡。

從去年7月起,這一新政策就開始在海滄試行,已有一兩千戶成交,相關(guān)稅收的增加幅度在8%—10%左右。今年7月起,可能將在全市實行。洪和平說,最后還要等待市政府確定。

目前,相關(guān)準備工作已經(jīng)在進行了,市地稅局等部門正委托一些較權(quán)威的中介機構(gòu)在做數(shù)據(jù)收集、評估、測算等工作。

來源:東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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