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辦理涉臺司法互助案件占大陸四成


時間:2011-12-26





今年初以來,福建省法院大力加強和創(chuàng)新涉臺司法審判工作,共審結涉臺案件2410件,辦理涉臺司法互助案件2101件,占大陸法院的40%。目前,涵蓋案件審判、司法協助、司法交流的涉臺司法工作格局在我省不斷完善,司法領域內的先行先試進一步顯現。

  據了解,福建省在司法領域不斷先行先試,涉臺司法事務走在前列。省法院推出八項涉臺司法工作機制,強化對平潭開發(fā)開放的司法服務保障;在大陸率先成立首個涉臺司法事務辦公室,歸口負責涉臺司法事務,以進一步推進海峽兩岸司法交流合作。

  全省法院以調解方式有效解決了兩岸貿易、經濟合同等糾紛,妥善處理雙向投資合作、落實ECFA協議和投資經營中引發(fā)的各類爭議,有力促進了兩岸經貿合作的互利雙贏。全省法院還積極吸納臺胞擔任調解員、人民陪審員,聘任139名臺籍人士擔任涉臺案件特邀調解員。漳州市各基層法院還依法提請人大任命,將臺胞人民陪審員名額由8名增選至40名。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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