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廣州中小學招生政策征求意見稿出臺,與去年相比政策有變
省一級高中擇校生比例下調(diào)5%
區(qū)屬示范性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17日, 廣州市教育局在其網(wǎng)站“靜悄悄”地公布了《二O 一二年廣州市中小學招生考試工作意見(征求意見稿) 》(以下簡稱意見稿) 。記者對比去年招生政策發(fā)現(xiàn),2012 年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有所下調(diào), 從往年的25%下降到20% , 其他學校招收擇校生比例不變, 都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繳納擇校費。此外繼去年省市屬示范性高中首次面向全市招生后,今年區(qū)(縣級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范圍也首次沖出區(qū)縣,可以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
區(qū)屬示范性高中“沖出區(qū)縣”
2011 年, 廣州的省市屬示范性高中招生首次面向全市招生, 但區(qū)屬示范性高中的范圍仍然受到限制, 僅有1 中、3中、4 中等16 所學校可以在提前批面向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黃埔、蘿崗等7 個區(qū)招生。而番禺中學、增城中學等新五區(qū)(縣級市)的示范性高中,僅面向本區(qū)(縣級市)招生。
根據(jù)今年的意見稿,包括番禺中學、增城中學等所有的區(qū)(縣級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 都可以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這些學校在提前批招生時,招收所在區(qū)(縣級市)以外的學生人數(shù)占該校當年招生總計劃的比例上限, 從往年的25%下降到15%,其余招生計劃則要安排面向本區(qū)在提前批或第一批招生。也就是說,雖然招生范圍擴大了,但對外區(qū)生人數(shù)的限制也同時加大。
省一級學校擇校生下調(diào)
在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政策上,去年的規(guī)定是: 省一級學校招收的擇校生不能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25%, 市一級學校招收的擇校生不能超過本校計劃的20%,其他學校招收的擇校生不能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15%。但今年的意見稿提出,省、市一級學校招收擇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不包括擇校生數(shù))的20%,區(qū)、縣級市一級學校招收擇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不包括擇校生數(shù))的15%。
進藏干部職工子女受照顧
與去年相比,在加分錄取和照顧錄取政策上,包括義務階段和高中階段,受照顧的對象增加了“進藏干部職工子女”一項。
少兒體??蓡瘟袨樘亻L生
在特長生政策上, 小學嚴禁招收體育、藝術及其他項目的特長生或?qū)⑦m齡兒童特長與小學入學掛鉤, 但今年新增了由市教育局審定的少兒體校例外。而小升初同樣保留一定比例的體育、藝術特長生。經(jīng)審定的國家、省、市體育傳統(tǒng)項目學校和體育、藝術特色學校,可按規(guī)定招收不超過當年本校招生計劃10%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個別集體項目學校的招生比例經(jīng)市教育局審批后, 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15%),非經(jīng)審定的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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