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甘寧蒙聯(lián)手,求解資源輸出地困局


時間:2011-01-06





除了交錯過往的大型運輸車輛,還有不時冒出蒸汽的一棟棟煉油廠房,陜西內蒙交界處的黃土高原上的冬日顯得異常蕭瑟。

  但在這一片廣袤無垠的古老高原上,一股別樣的生機正在悄然萌動。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2010年12月15日到20日,國家發(fā)改委會同相關部委,兵分甘肅、寧夏和內蒙古、陜西兩路,對已上報國務院的《蒙陜甘寧“金三角”能源綜合開發(fā)指導意見》(下稱“能源金三角”指導意見)進行補充調研。

  有陜西學者認為,此次制定“能源金三角”規(guī)劃的最大利好,應是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地方增加的財政投入可以投入到非煤炭產業(yè)上去,這對我國重要能源輸出地的鄂爾多斯盆地區(qū)域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意義非同尋常。

  資源稅改利好地方

  早在2010年11月,由國家能源局牽頭,國家各部委及四省區(qū)相關部門就在調查研究基礎上,向國務院提交了上述“能源金三角”指導意見。

  國家發(fā)改委組織的蒙陜調研組2010年12月15日到達陜西,并進行了3天調研,重點就是位于鄂爾多斯盆地的陜北地區(qū)。

  陜西省發(fā)改委能源局綜合處一位負責人稱,發(fā)改委調研組對陜西的能源開發(fā)工作給予肯定,但沒有發(fā)布更具體的指導意見,陜西方面也在等待最終的調研結果。

  這位負責人相信,這次調研最終的目的是確定“十二五”規(guī)劃期間國家的能源建設戰(zhàn)略,而隨著新疆資源稅改革試點早前啟動,今后肯定會在國內全面鋪開,這對能源礦產資源豐富,經濟卻較為落后的西北地區(qū)是個好消息。

  根據2010年6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新疆資源稅改方案細則,該自治區(qū)內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為5%。

  實際上,這是長期以來地方政府與央企爭奪“資源紅利”的博弈結果。此前本報記者曾采訪四川達州的普光氣田,當地官員就抱怨,國家一直執(zhí)行1993年制定的“每1000立方米給地方繳納15元”的能源稅標準,地方根本無從分享能源價格上漲帶來的豐厚利潤。

  此次新疆能源稅改為從價計征,按照2009年該自治區(qū)原油產量2518萬噸計算,資源稅將高達人民幣63億元,可以增收40億到50億元,何況目前國際原油價格一直高居每桶80美元之上(1噸原油平均約為7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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