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網友的消費習慣是怎樣的?遇到消費糾紛是否會主動維權?對哪種消費侵權深惡痛絕?3月1日起,本報與四川日報網、騰訊·大成網聯(lián)合推出“四川網民3·15年度消費調查”,得到廣大網友的積極響應。
截至3月14日18時,共有63434人次參與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四川網友的維權意識不斷提高,消費者對消費環(huán)境的認同度和滿意度也有所上升,但由于舉證艱難等原因存在,部分消費者對維權結果并不滿意。
消費習慣:2/3消費者不保留購物憑證
調查顯示,在日常消費中,有42.67%的四川網友更習慣選擇超市,認為超市商品多、購物方便、價格相對合理,有36.64%選擇綜合性商場。值得注意的是,選擇網購的比例達到13.36%,遠遠超過了農貿市場4.99%和便利店2.34%。
隨著消費觀念的變化和消費意識的提高,接受調查的絕大部分消費者都清楚地知曉“12315”投訴熱線,也了解了一些《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內容,但調查發(fā)現(xiàn),雖然有了較多的維權知識,但部分消費者的維權習慣并不健康,2/3的消費者購物后不會核對并保留購物憑證,許多消費者只在需要報銷或購買電器等大型消費項目時才主動索取發(fā)票。
專家點評:
省消委會秘書長劉亞兵說,7年前省消委會就曾做過調查,“不要憑證,侵權不訴”排在四川十大不健康消費習慣首位,大部分消費者都有消費時不要憑證、權益受到侵害卻不投訴的消費習慣。7年過去了,雖然整體狀況有了改善,但“不要憑證”的消費問題依然存在,不保留購物單據(jù)、不主動索要發(fā)票,是事后許多消費者無法維權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
消費投訴:43.62%消費者對維權結果不太滿意
調查顯示,在消費過程中,四川網友最常遭遇的消費問題是價格陷阱,占調查人數(shù)的36.22%,其次是售后服務,占22.76%,而假冒偽劣產品只占到調查者的7.25%。專家分析認為,這說明四川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的力度較大,食品安全問題總體得到控制,但不明碼實價、售后三包等問題依然存在。
接近一半的被調查者去年曾經歷過消費投訴,43.62%的被調查者對投訴處理結果不太滿意,有一半左右的被調查者投訴得到“勉強解決”。41.8%的被調查者表示,關乎生命健康的情況下會主動采取維權行動。有56.77%的被調查者認為,各種各樣的維權活動有實質性效果,確實能解決部分問題,還有24.27%的被調查者認為維權活動很有用處。但在回答 “當通常維權手段使用完后仍未解決后,您會選擇司法途徑嗎?”的調查中,仍有58.68%的被調查者表示“不一定,要看實際情況”,31.32%的被調查者表示 “不會,耗不起”。
專家點評:
省消委會律師顧問團主任律師仇吉軍認為,近些年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有了大幅提升,但在國內,消費維權的成本相對較大,除了時間、交通、通訊成本,要對侵權產品進行檢測,不成功還要走艱難的司法途徑,這都是不少消費者最終放棄維權投訴的重要原因。目前有的國家法律就明確規(guī)定,消費投訴舉證責任倒置,也就是由被投訴一方證明自己無過錯,但我國的投訴程序還未解決這個問題。
消費服務:40.66%的消費者最不爽“不準自帶酒水”
在針對裝修、網購、旅游、餐飲等消費者投訴突出領域的問題調查中,有接近一半的被調查者在裝修時遇到的最大問題是“裝修材料以次充好”,而旅游遇到的最嚴重不爽則是“強迫購物和種類繁多的自費項目”?,F(xiàn)在最流行的網購消費中,有47.5%的網友遭遇到“產品與廣告內容不符”,其次是“退換貨困難”、“產品質量問題”等。
在微博上,許多網民對消費領域的服務問題如數(shù)家珍:少數(shù)企業(yè)熱衷于 “眼球營銷”,故意玩弄概念,大肆炒作,暗設消費陷阱,誘騙消費者上當;個別企業(yè)市場誠信度不高,對消費者采取“不告不理”的態(tài)度……“幾乎每個消費投訴的背后,都或多或少存在企業(yè)誠信意識缺失,誠信建設不容松懈?!笔∪舜蟠硎方J為,必須發(fā)揮監(jiān)管部門的力量,同時,建立有效的制度和規(guī)則去約束。
而在外出就餐的調查中,消費者最不爽的是 “不允許自帶酒水”。有40.66%的被調查者認為,此方式屬于強制消費,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自主選擇權,目的是通過強制消費牟取暴利,這樣的“店堂告示”屬于霸王條款,應視為無效。
專家點評:
省消委會秘書長劉亞兵認為,餐飲行業(yè)是否可限制消費者自帶酒水的問題,應按市場原則進行,消費者有選擇進餐地點的權利,經營者也有制定自己經營規(guī)則的權利。同時,酒水涉及到身體健康問題,如果自帶酒水,一旦發(fā)生安全問題,處理糾紛時很難劃清雙方責任。因此,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明示所提供商品的價格和服務項目的價格,由消費者自主選擇。如果餐館酒水高出市場平均售價很多,就是暴利,按價格法相關規(guī)定,就涉嫌違法,消費者可以投訴。
來源:四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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