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隆泰煤焦化公司未批先建受嚴處


時間:2012-09-10





  本報訊 本是一個既受當?shù)剞r(nóng)民歡迎又得到縣政府大力支持的項目,卻在相關(guān)手續(xù)沒有完備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最終只能飲下自己釀下的苦酒。9月6日,記者從五寨縣有關(guān)部門了解到,該縣隆泰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在神朔鐵路三岔車站新建裝煤筒倉建設項目中,未批先建,被國土、林業(yè)等部門處以480余萬元的高額罰款。

  據(jù)了解,早在2010年2月,五寨縣方面就在神朔鐵路三岔車站新建裝煤筒倉及煤專用線與神華能源進行溝通協(xié)商,縣委、縣政府同意由縣民營企業(yè)“五寨縣隆泰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自行籌措資金建設。該項目一則可以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防止煤塵污染,二則整合了三岔站既有的5道煤臺,可以加速車輛周轉(zhuǎn),提高裝車效率,所以雙方達成一致,由中國神華控股,與地方共同建設和經(jīng)營。

  五寨縣隆泰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在 《關(guān)于神朔鐵路三岔車站新建裝煤筒倉及煤專用線項目說明》中稱,“項目已通過五寨縣人民政府(五政函字【2011】3號)及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神華運【2011】152號)的批復,總投資2.5億元,占地98.7畝,其中林地28.7畝,荒山坡及荒溝改造70畝,建成后年運輸能力1000萬噸,解決當?shù)鼐蜆I(yè)400人,年上繳利稅2億元?!笔聦嵣?,經(jīng)國土部門查實,該公司于今年5月份占用三岔村、大村集體土地324.37畝新建裝煤筒倉及煤專用線。雖然該項目2011年經(jīng)五寨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批準立項,2012年2月通過縣國土局土地預審,但至今未取得合法手續(xù)。鑒于此,五寨縣國土資源局做出處罰決定,責令隆泰公司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外,并處以389.25萬元的罰款。五寨縣林業(yè)局經(jīng)過實地勘察,認定該公司在項目建設中,未經(jīng)批準,擅自開工建設,推毀疏林地95.52畝,依據(jù)有關(guān)規(guī)定,責令其補植樹木3800株,并處以93.1萬元的罰款。

來源:山西新聞網(wǎng)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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