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郯城強拆怪象:未批先征拆而不建 老人住進木屋


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9-12-16





  78歲的楊苗說,“老天爺保佑,讓我蓋樓,不要再被拆了!”楊苗是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葛莊村村民。3年前縣里的一場拆遷讓楊苗的生活失控了。楊苗只是這場拆遷遭遇中的一員,家中的房子被推倒后,她和老伴搬到一個用來看菜園的小木屋里居住。木屋年久失修,坍塌就是一瞬間的事。


  最新的消息是,2019年12月5日,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政府9個部門聯合發(fā)出《致全縣廣大農民朋友的一封信》。信中說,在推動強村富民興農事業(yè)的具體工作中,還存在部分干部、群眾拖欠村集體應收款、承包費、侵占村集體房屋、宅基地等問題,“為此,郯城縣委、縣政府決定利用3個月左右的時間,全面開展農村‘三資’(資金、資產、資源)集中整頓工作,維護廣大農民群眾利益”。


  透過這封信,郯城縣的拆遷要從2016年說起。當年,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以擴寬道路、修建郯國文化旅游特色小鎮(zhèn)等為由征地,但在實際的土地征收過程中卻出現了強拆,拆而不建,村干部以權謀私、騙取拆遷款,基層政府許諾未兌現,土地征收存在批少占多,以修建特色小鎮(zhèn)為名、實為修建別墅等諸多問題。


  像楊苗這些村民,既失去了原本的住宅,又無法購買新房安家,他們多年來反映投訴皆無果。


  拆而不建

拆遷過后,湖里村原址至今一片殘垣斷壁


  2016年3月,葛莊村村民收到村領導通知,因擴寬道路,需要征收部分村民住宅用作公共建設,以樓房800元/平方米左右,平房500元/平方米左右的標準給予賠償。并承諾拆完房子后立刻就給村民蓋房子,如果想要房子,就從賠償款中扣除20萬元。


  “不過我們一直都沒有看到拆遷公告。”多位村民反映,葛莊村拆遷過程中,有村干部在評估房屋時,利用職務為自己及其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村會計存在多次對親友房屋進行二次評估,強買村民基本農田建房、加蓋房子等行為,以此騙取拆遷款。”


  2016年5月,村民還沒來得及把家里物件搬完,就發(fā)現自己的屋子已經被挖掘機強行推倒,不少村民家里的家具、電器生生被砸壞。 “我們想到不久后就能住樓房,也就不想計較太多了。” 有村民表示。


  現實情況卻與當初的承諾大相徑庭。承諾的房子遲遲未建,被拆遷村民不僅沒有住上樓房,還搭上了從賠償款中扣除掉的20萬元。“現在三年多過去了,連小區(qū)的影子也沒見到。每年只給我們每戶6000元的租房款作為補償,根本不夠租房費用。”


  按照多位村民所說,當初承諾給村民修建住宅的地塊位于葛莊村村委會辦公大樓正對面,地塊目前因拆遷而荒廢,“拆了以后,往上面遞文件想要重建,但一直沒有批下來。”村民孫偉透露說,“這塊地里面有耕地,所以沒有批下來。”


  “如果拆遷補償款沒有先后分四次給,而是一次性付清,我們還能用拆遷款再買一套房子,3年前郯城縣的房價才3000元出頭,一套房子也就40多萬元?,F在不一樣了,房價漲了近一倍,我們哪里還買得起房子?”孫偉說道。


  78歲老人楊苗也是葛莊村村民,家中的房子被推倒后,她和老伴搬到了一個用來看菜園的小木屋里居住。今年5月,幾場暴雨過后,楊苗居住的小木屋終于承受不住倒下。


  楊苗說,好多老人都住在窩棚里,他們希望能重新住回到屬于自己的家里去。“我希望能夠在原址上重建一個家。”


  未批先征

被拆遷村民臨時搭建簡易房居住和生活


  強拆并非葛莊村獨有。2018年,郯城縣湖里村也開始拆遷。“他們說拆遷是為了修建郯國古城項目,建一個特色小鎮(zhèn),給我們按照住宅3200元/平方米補貼,如果要房子就不給錢了,但等到真正賠償時只有2500元/平方米,很多村民都不樂意。”


  村民李振告訴記者,“他們(拆遷人員)上門就不停地敲,不開門就直接闖,和你談拆遷,讓你簽房屋評估單。如果不簽,你本人或者親屬有在當地政府或者國企上班,就讓停職,什么時候簽再回去上班。”


  “他們上家里讓我簽評估單,上面又沒有蓋章,沒有法律效力。” 村民吳強有些得意地說,我請有律師,問過這些情況。


  2019年7月,李振等6位村民被抓進派出所,這成為郯城縣湖里村拆遷事件中村民和拆遷部門沖突最激烈的片段。


  李振回憶,有派出所民警上門找他,以尋釁滋事為由將他關押在郯城縣看守所37天,“我問警官為什么要抓我,我犯了什么罪,他們也說不出來。后來我才知道原來是十多天前,我曾和社區(qū)書記杜培信發(fā)生過言語爭執(zhí),他們以此為借口抓我是想讓我簽房屋評估單。”


  李振后來簽了房屋評估單,“如果不簽,我就被繼續(xù)在里面關押。”李振稱,“讓我簽字是為了確認房屋價值,確認后就可以拆掉。最后還讓我交了一萬元的保證金,說不交就再拘留15天,其實就是不想讓我去市里、去省里告狀。”


  經過一年多的拆遷,湖里村的住宅幾乎已經全部拆除,拆遷現場到處是殘垣斷壁、一片狼藉,拆遷垃圾也沒有來得及清運。到2019年11月30日,只留下零星的幾棟樓房,“有些村民害怕被找麻煩,就同意了,還有的是負責拆遷工作的村干部趁著村民外出不在家時給拆了。”


  吳強說,“今年10月份,他們就趁我不在家強制拆除,拆到一半的時候我剛好回來,趕忙沖到那挖掘機前面擋著,讓司機不要拆,他說只聽村干部的話,我打電話報警說有人強拆,報完警就拍照片和視頻留證,警察來了以后把開挖掘機的帶走了。”


  吳強告訴記者,湖里村的拆遷工作雖然開展了一年多,但很多工作并不合理,也不符合相關流程,“拆遷之前都沒聽說有村民代表開過會,要拆遷后也沒有出示過征地批文等相關手續(xù),征收土地的明細也沒有公開過,拆遷賠償也是先后不一致,這讓大多數村民都狐疑不已。”


  正是由于存在這些不合理的情況,吳強請了一位律師。在律師的建議下,2018年8月開始,吳強一邊向社區(qū)居民委員會申請公開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相關事宜等村務信息,一邊向多部門申請公開湖里村拆遷涉及的建設項目立項批復和申報材料等政府信息公開。


  同年9月,吳強陸續(xù)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答復告知書。9月28日,郯城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回復稱,湖里村土地上存在郯國文化旅游特色小鎮(zhèn)和郯城縣博雅學校兩個項目。


  問題是,這個回復和郯城縣規(guī)劃局、臨沂市國土資源局、臨沂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原國土資源廳、山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多部門的回復告知書相矛盾,在以上部門的回復書中,吳強得到了這樣的答案:未查到申請人房屋所在地區(qū)涉及建設項目的審批信息;經查,你們所申請地塊及土地尚未征收;截至目前,我部門尚未收到涉及你們所申請地塊的用地預審申請;你們所申請“征地批復文件及申報材料、用地預審文件、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目前在我部門不存在。


  “盡管拿到了部分政府相關部門的答復信息,也知道拆遷不合理,但并沒有什么用。曾有其他村的村民去法院起訴街道辦強拆,并得到法院支持,可街道辦也沒有按照法院判決執(zhí)行。”吳強意識到,他們這些村民就像一個懵懂的小孩,被拉扯進一個成人的世界,里面充滿了虛假、金錢和欲望。


  違建別墅

葛莊村拆而不建的地塊


  郯國古城項目是這場拆遷的動機之一。2016年6月,項目奠基典禮在臨沂市郯城縣舉行。


  根據公開資料,吳強口中提及的郯國古城項目是一個投資30億元開發(fā)建設的集文化休閑、民俗體驗、市井消費、主題游樂、養(yǎng)生度假為一體的綜合文化旅游項目,也是市縣雙級重點的文化旅游示范樣板工程,總用地1100余畝。目標是以郯城旅游集散中心的功能定位,全面整合郯城境內的旅游資源,力爭打造成國家5A級旅游景區(qū),實現旅游產值27億元,帶動10000余人就業(yè),每年實現利稅2億多元。


  2019年12月1日,記者跟隨李振來到郯國古城項目處,李振指著正對馬路的一排房屋說,“這里就是項目處,社區(qū)書記杜培信,還有拆遷總指揮楊叢軍等人都在這里辦公。”隨后,又帶記者來到項目售樓處。


  進入售樓處,有銷售員介紹了郯國古城項目具體情況,“占地2000畝,分三期開發(fā),目前一期已經建設完畢,二期三期還沒有,預期在5年內完工。”


  銷售人員一邊說,一邊指著投影在墻壁上的項目鳥瞰圖說,“中間的黃色部分是旅游區(qū),其他地方都是住宅,有洋房別墅也有合院,目前一期已經賣得差不多了,現在賣的是學校旁邊的(房子),大概兩年后能交房。”


  在銷售中心里的角落里,立著幾塊標有“五證公示處”的告示牌,記者留意到,五證中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注明項目名稱為郯國文化旅游特色小鎮(zhèn),房屋用途性質為儲藏室、車位、住宅。


  值得注意的是,該項目2016年12月在郯城縣發(fā)展和改革局的登記備案上顯示,主要用來建設郯子廟、郯國宮殿、社稷壇、大劇院、文化旅游休閑設施、民俗園、游樂園、師郯廣場、體驗式民居及體驗式客棧,并未提及可以用來建設住宅。


  實際用途顯然和登記備案不符。那項目的住宅部分是如何通過審批并建成銷售,相關傳言一直沸沸揚揚。有說法稱郯國古城項目名義上是偉光匯通集團開發(fā)建設,但實際的開發(fā)商是山東東方佳園房地產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佳園”),東方佳園的法定代表人劉云峰與郯城縣某領導關系密切。


  修建郯國古城項目,一個村莊的土地顯然不夠。按照征收公告,除湖里村外,還有郯城縣沙窩崖村、城里一街等多個村莊的住宅或耕地被征用。


  如果說湖里村遭遇的是批少占多,那么城里一街村民的遭遇則更為復雜。


  根據城里一街多位村民所說,1997年,時任村書記張華使用強硬手段收回村里200畝口糧田,并將其以每天承包費300元、看護費300元的價格承包出去種植白果樹苗,每畝每年返還給村民小麥800斤,人民幣200元。2000年,由于白果樹苗的行情不好,承包者將地返還給城里一街,樹苗亦無償返回。


  退回的地并沒有回到村民手中,而是直接被張華兄弟分割,這導致部分村民對土地既沒有經營權也沒有收益權。為此,這些村民曾多次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情況,要求城里一街居委會返還責任田或按照補償標準進行補償,2003年,張華胞弟張貞擔任村書記兼主任,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


  “張貞上任以后,多次借農村舊改拆遷為由,圈占集體土體,并將其用來修建辦公樓出租、建停車場收取停車費。”一位曾經和張氏兄弟有過項目合作的人士告訴記者,“張氏兄弟和縣里一些職能部門的領導關系密切。”


  直到2016年,郯國古城項目的建設需要征收土地,村里在沒有通知村民的情況下,直接將上述土地出讓。“項目開始建了我們才知道,還打聽到征地的土地補償款、房屋拆遷補償款、地上附著物款共計有8000多萬元,可除了房屋拆遷補償外,其余款項都被村書記張貞自行支配,我們一分錢都沒有看見。”有城里一街的村民稱。


  集體土地被侵占已經發(fā)生多年,城里一街一位年近80歲的老人周森也為此上訪多年,“這是我過幾天準備寄給檢察院的材料。我也不知道有沒有用,寄了這么多年,這么多部門。但我還是想寄下去。”


  故事到這里遠沒有結束。12月4日下午,李振突然打電話說,“他們說我們不愿意拆房子,又要抓我進看守所,怎么辦?還是用上次尋釁滋事的理由。”


  一天之后。 12月5日,郯城縣紀委監(jiān)委、組織部、政法委、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農業(yè)農村局、司法局和民政局9個部門聯合發(fā)出了《致全縣廣大農民朋友的一封信》,稱通過此次“三資”集中清理,維護農村社會公平正義和最廣大農民群眾利益,“對插手、干預、干擾農村‘三資’清理工作的,將嚴厲查處和依法打擊。”(記者 田傲云 | 山東臨沂報道  應受訪人要求,文中所涉村民皆為化名)


  轉自:中國房地產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yè)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7254。

延伸閱讀

熱點視頻

多措并舉穩(wěn)外貿 動力強勁底氣足 多措并舉穩(wěn)外貿 動力強勁底氣足

熱點新聞

熱點輿情

特色小鎮(zhèn)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