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教師招考第一名被拒錄,福建教育廳:擬聘用,將修訂標準


來源:澎湃新聞   時間:2017-08-10





  福建連江縣一私立學校殘疾人教師林傳華,參加當?shù)毓k教師統(tǒng)招,總成績第一,因身體殘疾,教育局作出不予錄用的決定。此事經(jīng)媒體報道后,引起廣泛關注。
 

  8月9日,福建省教育廳網(wǎng)站發(fā)布此事情況說明稱,連江縣教育局作出不予錄用林傳華的決定“對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準確的”。同時,該廳正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研究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當晚,福建省教育廳網(wǎng)站發(fā)布《連江縣教育局關于2017年秋季擬聘用的新教師崗前培訓的通知》。澎湃新聞注意到,林傳華已經(jīng)在連江縣2017年擬聘用的新任教師名單中,崗位是“小學科學教師”。
 

  林傳華今年28歲,來自福建平潭,年幼時因一次事故導致右手掌缺失,被認定為肢體二級殘疾。2011年7月份,他從寧德師范學院畢業(yè),取得了寧德市蕉城區(qū)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證》,具備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任教學科為物理。
 

  據(jù)媒體報道,2011年9月至2017年,他都任教于私立學校平潭翰英中學,擔任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組集備組組長等職務。今年4月,林傳華參加了福建省教師招考,應聘連江縣小學科學教師。
 

  《連江縣2017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總成績公示》顯示,林傳華筆試76.13分,面試81.74分,總成績78.94分,在其報考崗位中排名第一,“擬參加體檢”。
 

  雖然總成績第一,但福建省連江縣教育局拒絕錄用林傳華,稱因為其不符合省教育廳頒布的體檢標準。根據(jù)《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第十二條,兩上肢不等長超過5cm,脊柱側彎超過4cm,肌力3級以上、胸廓畸形、肢殘或體殘者,不合格。
 

  福建省殘聯(lián)得知林傳華的情況后,曾發(fā)函至連江縣教育局,希望他們能本著人道主義精神,關愛殘疾人,但也未獲連江縣教育局認可。此事經(jīng)媒體報道后引發(fā)廣泛討論。
 

  8月9日晚上,福建省教育廳在其官方網(wǎng)站上發(fā)布《關于林傳華參加教師招考錄用有關情況的說明》。
 

  對于連江縣教育局作出對林傳華不予錄用的決定,福建省教育廳認為,林傳華屬殘疾人,且已取得初中教師資格,連江縣教育局應根據(jù)《教師法》(1993年)、《殘疾人保障法》(2008年)、《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2012年)等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門的規(guī)章制度予以綜合考慮決定是否錄用。
 

  該廳認為,僅根據(jù)2006年出臺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作出不予錄用的決定,對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準確的。
 

  福建省教育廳表示,目前已責成福州市教育局、連江縣教育局依法依規(guī)做好今年中小學教師招考錄用工作。同時,該廳正在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研究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澎湃新聞了解到,林傳華本人已經(jīng)收到擬被錄用為小學科學教師的消息。林傳華的學生@紅毛丹666 也在微博上向澎湃新聞表示,現(xiàn)在全班同學都為此事而開心,“開心到要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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