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口幫丈夫治病還債 非法集資750余萬元


來源:正義網(wǎng)   時間:2017-08-08





  正義網(wǎng)贛州8月7日電因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是治病就醫(yī)等正常需求,進行資金周轉(zhuǎn)無可厚非。然而,女子葉某以幫丈夫治病和開展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為借口,向39名社會公眾人員非法吸收資金750余萬元,因造成集資人損失521余萬元,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原來,自2013年6月至2015年7月,被告人葉某與丈夫段某(另案處理)以做身體不適需要治療,以及太陽能生意需要資金周轉(zhuǎn)、替他人償還信用卡、還銀行貸款等理由,以月息2%—5%的高額利息為誘餌,通過朋友口口相傳及委托他人借款等為宣傳方式,采取拆東墻補西墻、借新錢還舊債的形式,向李某、劉某、朱某等39名社會公眾吸收資金。
 

  特別是2014年12月后,葉某在明知其資金鏈斷裂,已經(jīng)無力支付各集資人利息和償還本金的情況下,還以月息4%—5%的高額利息為誘餌,以進貨需要租資金、替他人還款為由,向邱某、盧某、謝某、李某、劉某等人非法集資165.65萬元。據(jù)了解,葉某除將一小部分資金用于經(jīng)營太陽能生意和為丈夫段某治療外,大部分資金用于償還段某的債務(wù)和支付高額利息。最終,因資金無法收回,致39名人員損失達521余萬元。
 

  辦案檢察官,認為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集資,造成39名集資參與人實際損失達521余萬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集資詐騙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經(jīng)法院依法審理后,判處葉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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