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王婆”——別人家的瓜也很甜


作者:李光斗    時間:2012-05-04





  產(chǎn)品同質(zhì)化,競爭日趨激烈,消費者注意力稀缺,顯然,“王婆賣瓜,自賣自夸”式的營銷已經(jīng)很難吸引消費者的眼球了。


  但是,消費者對信息的渴求是無限的,即使是在信息大爆炸的現(xiàn)在,消費者也無時無刻不在積極搜尋著有用的信息。只有密切掌握周圍環(huán)境的變化,才能做出更有利的選擇,這是人天生的本能。所以,消費者可能會對廣告免疫,對新聞卻會主動關(guān)注。


  而事件營銷,由于既能滿足消費者對新聞的需求,又能恰當(dāng)?shù)貍鞑V告信息,因此正發(fā)揮著越來越大的威力。

  事件營銷,雖然大量使用只是近些年的事,但其實中國古代就有許多巧妙地利用事件營銷的案例,從中可以看到事件營銷的威力非同尋常。


  徙木有賞商鞅立信


  據(jù)《史記》記載:“孝公既用衛(wèi)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都市南門,募民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fù)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br>


  大意是說,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變法,又擔(dān)心百姓不信任。于是命令手下在國都市場南門立下一根三丈長的木桿,發(fā)布布告說,誰能把這根木桿搬到北門,將得到十鎰黃金做獎賞。


  圍觀的百姓很多,卻沒人相信會有這么好的事。當(dāng)時秦朝積弊已深,政府官員在百姓心中的威信極低。商鞅見沒人應(yīng)承,就把獎金提高到了五十鎰黃金。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有一個人站出來把木桿搬到了北門。圍觀的群眾也一并跟到了北門。商鞅馬上命人賞給這個人五十鎰黃金,以表明說到做到、誠信立國。


  這件事很快傳了開去,全秦國的人都知道了“左庶長的命令不含糊”。商鞅頒布的法令也得到了很好的執(zhí)行。


  由于當(dāng)時沒有大眾媒體,信息的傳播除了官方公文,就是口口相傳了。商鞅要在政府威信幾乎掃地的情況下,在百姓心中豎立自己和政府“可信”的形象,官方公文這個渠道直接被否定。商鞅于是制造了這么一件在當(dāng)時可以說得上是轟動的事,來推廣自己想要傳播的信息:此次變法是當(dāng)真的,說一不二的,絕對可信的。


  良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正是這么一件小事,奠定了商鞅成功振興秦國的基礎(chǔ)。


  事件營銷法力無邊


  “新聞沒有腳,但會自己跑”,有新聞價值的信息,能使人們自動傳播。因而成功的事件營銷,能使每一個接觸到信息的人都自動成為信息的傳播者,實現(xiàn)信息的大范圍傳播。


  大禹稱王,商鞅立信,或許是歷史的無心之作,卻又是符合傳播規(guī)律的必然結(jié)果。


  在如今,事件營銷也被越來越廣泛地使用,“章魚保羅”、“農(nóng)夫山泉與娃哈哈的純水之戰(zhàn)”、“奧克斯空調(diào)價格白皮書”……成功案例不勝枚舉。


  是時候告別“王婆”了!李光斗 中央電視臺品牌顧問著名品牌戰(zhàn)略專家品牌競爭力學(xué)派創(chuàng)始人華盛智業(yè)·李光斗品牌營銷機構(gòu)創(chuàng)始人)

來源:中國服飾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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