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副部長黃艷介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包括北京等15個城市和浙江省,已經實現(xiàn)了審批時間壓減一半以上、由平均200多個工作日壓減至120個工作日的目標。
目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審議通過《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今年上半年,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將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shù)據(jù)平臺。
此次全面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是關鍵詞,主要從“全流程、全覆蓋”中體現(xiàn)。
黃艷介紹,“全流程”,指的是在審批流程上,改革涵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從立項一直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全覆蓋”,指的是在工程項目類別上,覆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
除了明確今年上半年目標之外,改革的時間表規(guī)劃至2020年底:2019年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tǒng)與相關系統(tǒng)平臺互聯(lián)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國統(tǒng)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2018年5月,國務院決定在北京、上海等15個城市和浙江省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黃艷認為,目前,這15個城市和浙江省的試點成效明顯,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為2019年在全國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奠定了堅實基礎。
改革顯著提升了試點地區(qū)的營商環(huán)境。黃艷介紹,世界銀行每年發(fā)布各國營商環(huán)境指標排名,其中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指標——建筑許可這一項,過去中國比較落后,是172位。通過北京、上海等地的試點改革,我國辦理建筑許可效率排名從172位上升到了121位,不到半年時間上升了51位。“這次改革減少了審批手續(xù),縮短了審批時間,顯著增強了企業(yè)和群眾辦事的可預期性和獲得感,進一步激發(fā)了市場活力,提升了國際競爭力。”黃艷說。
總體看,改革時間緊、任務重,未來還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zhàn)。黃艷表示,此前,雖然改革試點工作整體推進順利,但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部分改革措施還沒有完全落實到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tǒng)還存在不太完善的地方。今后,在全國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是落實改革的主體,困難還很多,需要做大量基礎性的工作,比如審批管理體系中“一張藍圖”“一個系統(tǒng)”“一套機制”的建設等。(記者 趙展慧)
轉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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