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國酒”商標奔波17年,國內某知名白酒企業(yè)近日因該商標申請被拒將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告上法庭,要求商評委撤銷不予注冊復審決定。一同被起訴的還有當初對“國酒”提出商標異議的31個第三方。最新消息稱,該酒企表示放棄“國酒”商標申請,撤回訴訟并道歉。
17年的奔波,期間的人力、財力和精力投入非常大,但最終換回來的卻是國家商評委不予注冊,該酒企的失望之情可想而知。但商評委不予注冊,并非沒有道理。
一是不符合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硬性要求。比如,國家法律法規(guī)明確禁止商標中含有“中國”“中華”“國際”等字樣,“國酒”商標在這方面明顯不符合要求。二是從市場的角度看,商標具有獨占性、排他性、長期性,一旦獲得就具有長期壟斷使用和支配性質。即便獲得“國酒”稱號予以注冊,相關酒企的經營就一定能保證永遠是國內“一哥”嗎?如果不能保證或者說存在不確定性,到時還能否名副其實?
可喜的是,該酒企認識到了這些問題,撤回了訴訟并致歉,這無疑是理性的回歸——與其勞心費神去爭取所謂的“國酒”商標,不如靜下心來,優(yōu)化經營策略,在較好獲利的基礎上,讓更多的消費者都能消費得起并持續(xù)認可,這才是企業(yè)長久不衰健康前行的根本。
轉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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