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司法部19日起就《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修訂草案送審稿增加了水下文物保護的禁止條款和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的限制措施;借鑒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明確規(guī)定禁止商業(yè)性打撈。
修訂草案送審稿還明確了水下文物考古發(fā)掘、涉外水下文物考古調查發(fā)掘兩項行政許可的主體、程序、辦理期限等內容。同時,修訂草案送審稿還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讓文物活起來的精神,增加水下文物利用的內容。
社會公眾可以在2019年4月18日前,通過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等方式對修訂草案送審稿提出意見。
原標題:嚴禁對水下文物進行商業(yè)性打撈
轉自:深圳特區(q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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